惠泰医疗: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B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2023-04-28
证券代码:688617 证券简称:惠泰医疗 公告编号:2023-021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
授予 B 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9.14 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方案
及履行的程序
1、本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15 万股,约占本激
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72%。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92.85 万股(含
A 类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50 万股,B 类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42.85 万股),约占本
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39%,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80.74%;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 22.15 万股(含 A 类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
12.5 万股,B 类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 9.65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布时公
司股本总额的 0.33%,预留部分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19.26%。
1
(3)授予价格(调整后):A 类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A 类限
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203.28 元/股,B 类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
“B 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182.80 元/股。
(4)授予人数:A 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为 50 人,B 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人
数为 406 人。
(5)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
如下:
对于 A 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
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
50%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60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
50%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次授予之日起 72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对于 A 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若于 2021 年授予,则各批次的
归 属安排与首次授予保持一致;若于 2022 年授予,则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
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占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授予权益总量的
比例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
50%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
50%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对于 B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
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2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
40%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
30%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
30%
股票第三个归属期 予之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对于 B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若于 2021 年授予,则各批次的
归属安排与首次授予保持一致;若于 2022 年授予,则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
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
40%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
30%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
30%
股票第三个归属期 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包括 A 类限制性股票和 B 类限制性股票)获授
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拆细、配股、送股等情形增加
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
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为激励对象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
性股票归属事宜。
(6)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
限。
(7)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3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参与 A 类限制性股票的对象考核年度为 2021 年
-2025 年,参与 B 类限制性股票的对象考核年度为 2022-2024 年三个会计年度,
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归属条件。
对于 A 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各年度的考核目标对应的归属
批次及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2023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
第一个归属期 2021-2023 年度
率分别不低于 35%、82%及 146%;
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及 2025 年营业收入增
第二个归属期 2024-2025 年度
长率分别不低于 207%、284%;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标计算以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所载公司合并报表数据为准;
2、上述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
诺。
对于 B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各年度的考核目标对应的归属批
次及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对应考核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年度
第一个归属期 2022 年度 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82%;
第二个归属期 2023 年度 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46%;
第三个归属期 2024 年度 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7%;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标计算以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所载公司合并报表数据为准;
2、上述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
诺。
若公司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则对应归属期的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100%,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8)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
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4
甲、乙、丙、丁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评级 甲 乙 丙 丁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75% 50% 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
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
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2、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4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
会授权人士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2)2021 年 4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出具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3)2021 年 4 月 7 日,公司披露了《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和《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独立董事肖岳峰先生作为征集人,
就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
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5
(4)2021 年 4 月 7 日至 2021 年 4 月 16 日,公司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
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4 月 17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5)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
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
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 年 4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
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
议案》《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 B
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 B 类限
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历次授予情况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6
授予后本激
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 授予 励计划剩余
授予日期 类别
(调整后) (万股) 人数 限制性股票
数量(万股)
2021 年 4 月 26 日 A 类限制性股票 203.28 元/股 50 34 12.5
2021 年 4 月 26 日 B 类限制性股票 182.80 元/股 42.85 302 9.65
注:上述 B 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为 302 人(包含 A 类限制性股票中的 34 人)。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授予后本激
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 授予 励计划剩余
授予日期 类别
(调整后) (万股) 人数 限制性股票
数量(万股)
2022 年 4 月 12 日 A 类限制性股票 203.28 元/股 12.5 26 0
2022 年 4 月 12 日 B 类限制性股票 182.80 元/股 9.65 131 0
注:上述 B 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为 131 人(包含 A 类限制性股票中的 8 人)。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 B 类限制性股票第一
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 B 类限
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向符合条件的 350 名激
励对象以人民币 182.8 元/股的授予价格(调整后)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共 19.14
万股,并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激励对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 B 类限制性股
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1)根据《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A 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首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A 类限制
7
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4 月 26 日,因此首次授予的 A 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一
个归属期为 2024 年 4 月 26 日至 2025 年 4 月 25 日;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 A
类限制性股票若于 2022 年授予,预留部分授予 A 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
为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 A 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2 年 4 月 12 日,因此预留部分授予的 A 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 2024
年 4 月 13 日至 2025 年 4 月 12 日;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部分授予
的 A 类限制性股票均尚未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2)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B 类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B 类限制性
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4 月 26 日,因此首次授予的 B 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
属期为 2023 年 4 月 26 日至 2024 年 4 月 25 日。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 B
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至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
授予 B 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2 年 4 月 12 日;因此,B 类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为 2023 年 4 月 13 日至 2024 年 4 月 12 日。
2、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激励计划(草案)》
和《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 B 类限制性股票第一
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左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告;
8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部分授予 B
定为不适当人选; 类限制性股票的 406 名激励对象(剔除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和预留部分授予激励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 对象重复人员,以下简称“剔除重复”)
施; 中,除 56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外,其他激
励对象未发生左述情形,符合该项归属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条件。
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部分授予 B
类限制性股票的 406 名激励对象(剔除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
重复)中,除 56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外,
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其他激励对象符合左述任职期限要求。
(四)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参与 B 类计划的对象的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第一个归属期的考核年度为 2022 年度,对应业绩
对公司 2020 年年度财务报表出具的《审
考核目标为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
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1309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82%。 号)和对公司 2022 年年度财务报表出具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标计算以公司年度审计 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报告所载公司合并报表数据为准;2、上述限制性股 ZA10862 号),公司 2020 年度营业收入
票归属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 为 479,436,312.40 元,2022 年度营业收
入为 1,216,017,969.28 元,以 2020 年度
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
率为 153.63%,不低于 82%,第一个归属
若公司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则对应归属期的 期的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100%。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100%,若公司未满足上述
业绩考核目标的,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
9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
归属,并作废失效。
(五)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
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
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
结果划分为 甲、乙、丙、丁四个档次,届时根据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部分授予 B
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
类限制性股票的 406 名激励对象(剔除
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重复)中,除 56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外,
考核评级 甲 乙 丙 丁 4 名激励对象的 2022 年度绩效考核结果
对应第一个归属期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个人层面归
100% 75% 50% 0% 为 50%,剩余 346 名激励对象的 2022 年
属比例
度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第一个归属期的个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 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100%。
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
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
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
延至下一年度。
(三)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和《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
预留部分授予 B 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
属条件的 350 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9.14 万股。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在归属期内实施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
予 B 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登记,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
相关归属手续。
10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 B
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向符合归属条件的 350 名激
励对象归属 19.14 万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
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B类限制性股票
1、首次授予日:2021年4月26日
2、归属数量:15.63万股
3、归属人数:258人
4、授予价格(调整后):人民币182.80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二)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B类限制性股票
1、预留部分授予日:2022年4月12日
2、归属数量:3.51万股
3、归属人数:119人
4、授予价格(调整后):人民币182.80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单位:万股
可归属 B 可归属 B 类限制性
序 已获授限制
姓名 职务 类限制性 股票数量占已获授
号 性股票数量
股票数量 限制性股票数量的
11
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业务人员
1 成正辉 董事长、总经理 5.46 0.74 13.62%
2 徐轶青 董事、副总经理 7.85 0.74 9.43%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
3 戴振华 4.69 0.44 9.32%
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4 韩永贵 副总经理 2.83 0.29 10.27%
Yuchen
5 副总经理 3.04 0.26 8.46%
Qiu
6 刘芳远 副总经理 3.64 0.30 8.16%
7 王卫 副总经理 3.84 0.26 6.70%
8 张勇 核心技术人员 3.74 0.26 6.88%
小计 35.10 3.28 9.35%
二、其他激励对象
1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79.89 15.85 19.84%
小计 79.89 15.85 19.84%
总计 115.00 19.14 16.64%
注:1、以上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
入所致。2、“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本激励计划 A 类限制性股票与 B 类限制性股票合
计授予数量。3、“可归属 B 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B 类限制性股票第
一个归属期与预留部分授予 B 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合计可归属数量。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
授予 B 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 350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
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
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激励对象获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 B 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 B 类限制性股
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
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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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一)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
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
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二)本公告披露之日前 6 个月内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
股票的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徐轶青先生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
前 6 个月内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750,071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1.1251%。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韩永贵先生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前 6
个月内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53,396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0.0801%。
除上述减持情况外,公司其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披露之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为避免可能触及短线交易行为,徐轶青先生和韩永贵先生本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和预留部分授予 B 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股票归属事宜将暂缓办理,
待相关条件满足之后公司再为其办理前述股票的归属登记事宜。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
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
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
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
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
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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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授予价格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2.本次授予价格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
3.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实施本
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4.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 B 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
核查意见 》
(四)《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 B 类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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