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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优利德: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1-03-01  

                        证券代码:688628     证券简称:优利德      公告编号:2021-003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

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1 年 2 月 25 日,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包含

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 6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在

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

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

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

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

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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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

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63 号),同意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750.00 万股,每股发

行 价 格 为 人 民 币 : 19.11 元 , 公 司 共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525,525,000.00 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人民币 48,665,534.40 元(不含

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76,859,465.60 元,上述募集资金

已全部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

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518Z0005 号)。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2013 年修订)》的要求,公司已与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优利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按照投资项目的轻重缓急顺序,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
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2
                                                     预计投资总额   预计投入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期    实施主体
                                                       (万元)     资金(万元)

       仪器仪表产业园建设
 1                            24 个月   河源优利德      29,717.00      29,717.00
       项目(第一期)
       高端仪器仪表研发中
 2                            24 个月       发行人       5,177.00       5,177.00
       心建设项目
       全球营销服务网络升
 3                            36 个月       发行人       7,601.00       7,601.00
       级建设项目
                       合计                             42,495.00      42,495.00

       募集资金超过了项目资金需求量,超过部分将用于补充公司营运
  资金。相关募投项目情况及募集资金用途已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详细披露。

       截止目前,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进行募投项目投入,也未使用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保障募集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拟用于购买投

  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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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

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

券投资为目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本次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

集资金和 6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和额度范

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

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披露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1、闲置募集资金: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
得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
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和管理使用。

    2、闲置自有资金: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
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四、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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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

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

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

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

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

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

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

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要求办理相关
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
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
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
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对现金管理进行专项审计。

    4、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及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
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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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专项意见说明
    2021 年 2 月 25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3 亿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和 6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即购买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

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

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

可以滚动使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事项经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

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一) 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和 6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

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

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

(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 6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

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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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议案审批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

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 亿元(包含本数)的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 6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

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

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

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

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

用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在保障

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

的前提下,公司通过开展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

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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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上网公告附件
     1、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优利德科技(中国)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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