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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利德: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1-04-26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在 2020 年度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就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成员组成,由独立董事孔小文女士,独立董事
杨月彬先生和董事张兴先生组成。其中会计专业人士孔小文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四次会议。全体委员本着勤勉
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均亲自出席会议,投票表决通过了全部议案,并就
公司定期报告、公司财务状况、聘任审计机构等事项发表了专业意见。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主要工作和履职情况
    (一)指导和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重点关注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对内部审
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认真审阅了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计划及总结,督促和
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工作的落实,促进了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020 年度,公司聘请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进行财务
审计等相关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
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及时进行沟通和讨论,未发现审计过程中存
在其他重大事项或问题,综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
责任与义务。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财务报
告是真实的、完整的和准确的,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
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和
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公司通过见面会或其他沟通方式协调公司管理
层、内审部门、财务部及其他相关部门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
行及时有效的沟通,推进了各项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
    (五)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督促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推进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
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
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制度的相关规定,充分利用全体委员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坚持独立、审慎、
客观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
合规经营和规范运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孔小文、杨月彬、张兴
                                                       2021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