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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芯碁微装: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1-04-23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合肥芯碁
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碁微装”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注册申请于 2021年2月1日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
〔2021〕350号《关于同意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020.2448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5.23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459,983,283.04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16,358,195.95 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230Z0034 号《验
资报告》,审验结果如下:截至 2021 年 3 月 29 日止,芯碁微装实际已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 3,020.2448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59,983,283.04 元,扣除各项
发行费用人民币 43,625,087.09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16,358,195.95 元。
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202,448.00 元,资本公积为人民币 386,155,747.95
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根据实际募集资金的情况对募投项目使用募



                                     1
集资金的投资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项目投资    调整前拟投入募   调整后拟投入募
                项目名称
 号                                   总额        集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高端PCB激光直接成像(LDI
 1                                  20,770.00      20,770.00        20,770.00
           )设备升级迭代项目
       晶圆级封装(WLP)直写光刻
 2                                  9,380.00       9,380.00         5,880.00
             设备产业化项目
       平板显示(FPD)光刻设备研
 3                                  10,836.00      10,836.00        8,630.82
                 发项目
       微纳制造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
 4                                  6,355.00       6,355.00         6,355.00
                   目
               合计                 47,341.00      47,341.00        41,635.82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
设进度,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闲
置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不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且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
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
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
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仅投
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
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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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实施方式

    公司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
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投资产品,并明确
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拟授权管
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
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中心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
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
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
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
进行的,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亦不会影响
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
影响,公司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
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现金管理业务,确保

                                  3
现金管理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六、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为提高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
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且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
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同意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包含本
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
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将该事项提请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为提高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
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且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
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同意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包含本
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



                                   4
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
提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
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
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
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同意公司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 3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3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
方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的核査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
见,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履行了现阶段相应的法律程序;公
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査意见》之签字
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于军杰          林剑辉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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