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30 证券简称:芯碁微装 公告编号:2021-017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 置换的规定。 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批。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3,020.2448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5.23 元,募集资金总额 459,983,283.04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 净额为 416,358,195.95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到账, 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参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披露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 1 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运用方向 总投资额 1 高端 PCB 激光直接成像(LDI)设备升级迭代项目 20,770.00 2 晶圆级封装(WLP)直写光刻设备产业化项目 9,380.00 3 平板显示(FPD)光刻设备研发项目 10,836.00 4 微纳制造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355.00 合计 47,341.00 因实际募集资金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 实施,经 2021 年 4 月 6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 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 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具体投资金额 进行相应调整。详细情况参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8 日披露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调整后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投资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拟投入募 项目名称 号 总额 募集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高端 PCB 激光直接成像 1 20,770.00 20,770.00 20,770.00 (LDI)设备升级迭代项目 晶圆级封装(WLP)直写光 2 9,380.00 9,380.00 5,880.00 刻设备产业化项目 平板显示(FPD)光刻设备 3 10,836.00 10,836.00 8,630.82 研发项目 2 微纳制造技术研发中心建 4 6,355.00 6,355.00 6,355.00 设项目 合计 47,341.00 47,341.00 41,635.82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 为了保障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 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截至 2021 年 3 月 29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款项共计 58,849,019.1 元,具体情况如下: 1、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单位:元 序 承诺募集资金投 自筹募集资金预 以募集资金置 项目名称 号 资金额 先投入金额 换金额 高端 PCB 激光直接成像(LDI)设备 1 207,700,000.00 29,418,458.10 29,418,458.10 升级迭代项目 晶圆级封装(WLP)直写光刻设备产 2 58,800,000.00 4,379,237.62 4,379,237.62 业化项目 3 平板显示(FPD)光刻设备研发项目 86,308,195.95 21,467,670.00 21,467,670.00 4 微纳制造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3,550,000.00 2,947,993.00 2,947,993.00 合计 416,358,195.95 58,213,358.72 58,213,358.72 2、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不含税金额 1 律师费 424,528.30 2 公证费及摇号费 92,452.83 3 登记托管费及年费 118,679.25 合计 635,660.38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上述预先投入募投 3 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 了容诚专字[2021]230Z1922 号《关于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 报告》。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5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 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 自筹资金的议案》,议案获全体董事、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公司独立 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事项,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且履行了必要 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 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 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8,849,019.1 元置换预先投入的 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4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 置换行为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8,849,019.1 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 资金。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关于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 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 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应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 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 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自筹 资金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5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 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 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文件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7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