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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芯碁微装: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2-09-09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630                                 证券简称:芯碁微装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2 年 9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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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6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8

  议案一 ..................................... 8

  议案二 ..................................... 9

  议案三 .................................... 14

  议案四 .................................... 15

  议案五 .................................... 16

  议案六 .................................... 17

  议案七 .................................... 18

  议案八 .................................... 19

  议案九 .................................... 20

  议案十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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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

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以及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

关规定,特制定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

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

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

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

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

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

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

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

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

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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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

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

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

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

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

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

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

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

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

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

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

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

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

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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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

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

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

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

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

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

司于 2022 年 9 月 2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49)。

      十四、特别提醒: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

式参会,不接待来自于中高风险地区的股东。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

必佩戴口罩、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参会当日须

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

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查验健康码(绿码)、行程码、48 小

时有效的核酸检测证明,并进行信息登记,请予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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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会议时间:2022 年 9 月 19 日 14:30

      2、现场会议地点:合肥市高新区长宁大道 789 号 1 号楼 2 楼苏

黎世会议室

      3、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9 月 19 日至 2022 年 9 月 1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 时 间 为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当 日 的 交 易 时 间 段 , 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

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会议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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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

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

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8、《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

议案》;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10、《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读会议表决结果和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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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科创

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经认真逐项自查和论证,公

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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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二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定

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

      具体如下: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具体发行方案如下: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

以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实施。

      (三)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

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

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

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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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的 2 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

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

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询价结果,与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发行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

式并按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

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

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

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

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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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

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

求,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但

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五)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

格确定,且不超过 3,624.00 万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

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

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

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者因股份回

购、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六)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

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

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

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募集资金数量及投向

      本次向特定投资者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82,528.57

万元(含本数),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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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1    直写光刻设备产业应用深化拓展项目           31,756.19             26,598.00
   2    IC载板、类载板直写光刻设备产业化项目       23,408.27             17,583.75
   3    关键子系统、核心零部件自主研发项目         24,758.22             15,172.00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30,000.00             23,174.82
                          合计                    109,922.68             82,528.57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

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公司将根

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照项目实施

的具体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

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八)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

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九)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

易。

       (十)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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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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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三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事宜编制了《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请各位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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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四


《关于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

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

法规的规定,为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合理、安

全、高效的运用,公司编制了《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

报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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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五


《关于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

析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为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合理、

安全、高效的运用,公司编制了《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

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

性分析报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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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六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相

关规定,公司就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编制了《合肥芯碁微电子装

备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同时委托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鉴证并出

具了《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

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48)。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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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七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

主体承诺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

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

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关于首发及

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

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对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

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

行作出了承诺做出了相应承诺。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46)。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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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八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

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综合考

虑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

资环境等因素,公司制定了《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未来

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请各位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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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九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安排,为合法、高效地完成

公司本次发行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公司股东

大会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

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适当调整、补充,

确定本次发行的最终具体方案并办理发行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

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

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

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

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

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

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

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

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

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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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

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

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

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本次发

行的验资手续,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

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

宜;

      8、若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

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在有关规定及

《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

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

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

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

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

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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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将上述授权事项转授予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

使,转授权有效期同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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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十


《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

规定和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公司认为本次募集

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并编制了《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请各

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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