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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元琛科技: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2021-04-29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元琛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
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元琛
科技2021年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
下:


       一、预计2021年日常性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2021年度与关联方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将发
生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

   元琛科技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计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出席本次
会议的董事对各关联方与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进行了表决,表决
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
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关联交
                                                          2021 年预计金 2020 年发生金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易定价
                                                           额(万元)    额(万元)
                                                 原则

 购销商品、接    安徽华塑股份   向关联方销售催   市场定
                                                            3,000.00        96.78
 受劳务、租赁      有限公司     化剂、滤袋产品     价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00686874334U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03-30

   注册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炉桥镇

   主营业务:聚氯乙烯树脂、电石渣水泥、氯化钙、粉煤灰、电石渣以及配套工程
(自备电厂)生产和销售;纸塑复合包装袋、复合塑料编织袋生产和销售;化工工程
技术开发、研究、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和相关的技术咨询与管理服务;塑料制品、焦
粉、蒸汽、化工产品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独立董事王素玲担任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在过往的交易过程中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
2021年度关联交易与各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
律保障。

    三、日常性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预计的2021年度与关联方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销售催化剂、滤
袋等产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原则,交易
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商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上述关联
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性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公平、
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做出,为正常的持续性合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2
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
构等方面独立,日常关联交易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允,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原
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在公司的生产经营稳定发展的情况下,在一定时间内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
持续存在,但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
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上述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
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尚需股东
大会审议。

   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上述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
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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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武   军                 詹凌颖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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