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琛科技:会计政策变更公告2021-04-29
证券代码:688659 证券简称:元琛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3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以前的
年度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以下
简称“《新租赁准则》”)以及《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
的通知》,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
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
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公司按照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
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的年度追溯调整,不
会对公司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新租赁准则》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
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计提折旧和
利息费用;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改进承租人
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
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将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自 2021 年一季度报告起按
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 2020 年末可比数据。执行新租赁准
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1.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第 21 号——租赁》而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执行新会计准则。
2.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
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
更。
特此公告。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