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琛科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5-06
证券代码:688659 证券简称:元琛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6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4 月 3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8
普通股股东人数 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111,636,120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111,636,12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69.7725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9.7725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徐辉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及《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3、 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其他高管的列席情况。
董事会秘书王若邻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以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111,636,120 100 0 0 0 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审议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和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律师:鲍金桥、司慧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元琛科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