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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元琛科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2021-05-12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2021 年 5 月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目       录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2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4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6
议案一《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6
议案二《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14
议案三《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0
议案四《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1 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24
议案五《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33
议案六《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34
议案七《关于 2021 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35
议案八《关于 2021 年度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36
议案九《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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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
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
及《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
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
人) 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
进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
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
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股东及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如股东及股东代表欲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可在签到时先向大会工作人员进行
登记。会上主持人将统筹安排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股东及股东代表的发言主题
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监事候选 人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
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
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超出议题范围,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的,可会
后向公司 董事会秘书咨询。
    四、为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在就股东的问题回答结束后,即进行现场表
决。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行使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提案下设的“同意”、“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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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
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该项表决为弃权。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
表决票,填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回。
    五、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票清点工作由四人参加,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推选两名
股东代表、一名监事和一名律师组成,负责计票、监票。
    七、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
    八、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
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
开会场。
    九、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
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1 年
04 月 2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
知》(公告编号:2021-015)。
       十一、特别提醒:鉴于新冠疫情防控需要,公司建议各位股东(股东代理
人)尽量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参加现场会的,请务必保持个人体温正
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省外参会人员需提供 3 日内有效阴性核酸检测报告,
于参会时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
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体温正常者方可参会,请予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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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5 月 19 日 14:00
  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站北社区合白路西侧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辉先生
 (四)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5 月 19 日至 2021 年 5 月 1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现场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 股
 份数,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1 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五《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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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六《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七《关于 2021 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八《关于 2021 年度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九《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会议现场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人员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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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董事
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以规范高效为原则,认真组织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
项决议,全体董事审慎、忠实、勤勉尽责履行职责,保障了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基于对 2020 年度董事会各项工作情况的总结,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0 年
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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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附件:《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
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以规范高效为原则,认真组织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
决议,全体董 事审慎、忠实、勤勉尽责履行职责,保障了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现将董事会 2020 年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 2020 年度的日常工作
    (一)2020 年度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2020 年度董事会认真分析了公司所面临的行业竞争状况和公司发展阶段,
科学地制定了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并积极督促管理层落实,严格检查执行情况。
各位董事始终秉持勤勉尽责的态度,运用自身专业优势,为公司发展提供了合理
化建议,切实增强了董事会的战略决策能力,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正常进行,有
效带动了公司业绩增长。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为 45,839.26 万元,比去年同期
上升 26.21% ;利润总额为 7,111.53 万元,比去年同期上涨 6.59%;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6,205.03 万元,比去年同期上涨 4.97%。盈利方面
由于公司一季度受疫情影响较大,同时,防护用品业务投资计提资产减值增加了
非付现成本费用,非付现成本费用减少 2020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4,396.80
万元,若剔除上述非经常性因素影响,2020 年度公司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
润为 10,601.82 万元,在一定程度上展现了公司业务的持续盈利能力,同时,
公司 2020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充分计提,也体现了公司经营管理层谨慎且稳健
的经营理念,使公司的后期经营得以轻装上阵,从容面对将来的挑战与机遇。

    (二)2020 年度产品研发及市场拓展情况

    2020 年公司以科技研发为先导,全面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优化除尘滤料
和脱硝催化剂产品结构,进行新产品立项十余项,其中超低温催化剂、超高温催
化剂、除尘脱硝一体化滤袋等新产品成果进行小试、中试和批量试生产。2020
年取得授权发明专利 12 项,授权实用新型 26 项。作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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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业一直坚持创新引领发展,2020 年荣获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产品开发贡献奖、
制造业创新中心、庐州产业创新团队、安徽省科技进步二等奖、安徽省专利银奖、
安徽省节能环保五个一百先进技术、先进装备,相继承担了国家发改委技术改造
专项(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安徽省发改委新冠肺炎防治技术产品创新及
产业化专项、安徽省经信厅重点领域补短板产品和关键技术攻关任务等项目,认
定省级新产品 2 项,不断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得到了政府及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可,
先后获得中国隐形独角兽 500 强、工信部环保装备制造行业(大气治理)规范条
件企业、省防疫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安徽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省制造业
与高端品牌培育示范企业、安徽省环保产业优秀企业、合肥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
奖 (科技创新)先进集体等 20 余项荣誉。
    2020 年公司积极根据国家环保政策及市场现状,结合公司现有技术与研发
创新实力,开拓了水泥行业脱硝催化剂首台套业绩,同时在垃圾焚烧行业业绩取
得了增幅 400%的业绩发展,与光大环境、深能环保、上海康恒环境、城发环境
等集团建立合作;在钢铁领域,烧结机脱硝催化剂产品持续增长,并与钢铁行业
环保运行商山东国舜建立了战略长协合作,为其运营设备及新增市场配套优质的
产品服务;在耐火窑、白灰窑等细分领域开拓创新,截止 2020 年已突破耐火窑
低温脱硝新市场,不断巩固了白灰窑低温脱硝市场的占有率。
    (三)2020 年公司成功登陆资本市场
    2020 年 11 月 6 日上午,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第 97 次审议会议召
开,审议结果显示,同意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元琛科技”)
首发上市。公司成为 2020 年过会的第 163 家科创板企业。
    (四)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时间        届次         议案内容
                         1、《关于公司投资建设无菌车间生产医用口罩及防护
                         服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
2020 年 2                2、《关于增加经营范围的议案》;
          会第四次会
月 10 日                 3、《关于通过章程修正案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
                         4、《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   1、《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2020 年 3                股)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议案》;
            会第五次会
月2日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首次
            议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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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3、《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4、《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
                         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事
                         宜出具有关承诺并提出相应约束措施的议案》;
                         6、《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的议案》;
                         7、《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的议案》;
                         8、《关于填补公司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的议案》;
                         9、《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10、《关于聘请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
                         的议案》;
                         11、《关于确认公司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生的关联交易及 2020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计划
                         额度的议案》;
                         12、《关于制定<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13、《关于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的议案》;
                         14、《关于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15、《关于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16、《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
2020 年 3                1、《关于审议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
            会第六次会
月 27 日                 审计报告及其他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
                     1、 关于公司向安徽兴泰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申请 1,500
                     万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丰支行申请
                     1,000 万元综合授信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 3、《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
2020 年 4            2,500 万元综合授信的议案》
          会第七次会
月8日                4、《关于公司拟向安徽正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以
          议         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融资的议案》
                     5、《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等为公司提供担保并构成关
                     联交易的议案》
                     6、《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 1、《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 年 5
            会第八次会 2、《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月8日                  3、《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0 年财务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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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预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
                         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7、《关于制定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
                         议案》
                         8、《关于公司向君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以融
                         资租赁方式进行融资的议案》
                         9、《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并构成关联
                         交易的议案》
                         10、《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关于变更经营范围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 2、《关于通过章程修正案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0 年 6
            会第九次会 3、《关于核销应收账款的议案》
月 22 日
            议           4、《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第二届董事
2020 年 8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会第十次会
月1日                    2、《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
                         的议案》
                         1、《关于对防护用品业务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议
            第二届董事
2020 年 9                案》;
            会第十一次
月2日                    2、《关于提请召开 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会议
                         案》
                         1、审议《关于审议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半年度审计报告及其他专项报告的议
                         案》;
                         2、审议 《关于向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
            第二届董事 请 500 万元敞口授信的议案》;
2020 年 9
            会第十二次 3、审议 《关于向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月 18 日
            会议         司城北支行申请 500 万元敞口授信的议案》;
                         4、审议《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并构成关联
                         交易的议案》;
                         5、审议《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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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五)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集召开了 8 次股东大会,其中 1 次年度股东大
会,7 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认真执行并高效完成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各项决议及授权事项。
    (六)公司规范化治理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法人治理结构,坚持规范运作,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三会”运作规范,建立的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民主、透明;
管理层职责明确,制衡监督机制有效运作,内部监督和反馈系统健全;公司在组
织控制、业务控制、风险控制、信息控制、会计管理控制、预算控制等方面均建
立了相关制度规范,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完整、合理、有效,能够适应公司现行
管理要求和发展的需要。
    二、2020 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公司
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履行义务,行使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在涉及
公司重大事项方面均充分表达意见,对有关需要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或独
立意见的事项均按要求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为董
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保障,切实保障了公司股东的利益。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根据政策要求、公司治理及议事规则,勤勉尽责、认真
履职,充分发挥了专业优势和职能作用,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良好的支持。报告
期内,专门委员会成员共召开了七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专门会议,就公司财务报
告、审计报告、关联交易等方面事项进行了审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了一次
会议,就公司聘任总经理进行了审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了六次会议,就公
司上市及公司组织架构调整进行了审议;董事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召开了一次会
议,就公司 2019 年工作报告进行了审议。
    四、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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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 2 月 24 日,中国证监会发布“证监许可[2021]553 号”文,同意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注册
申请,公司 A 股股票上市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132 号”
批准。公司发行的 A 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证券简称“元琛科
技”,证券代码“688659”;其中 3,639.6148 万股股票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
起上市交易。
    进入资本证券化新阶段,董事会将持续做好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工作,并
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制定 2021 年度公司经营计划和公
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对公司经营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一)业务发展
    公司目前主要业务仍集中在电力和非电领域工业大气减污降碳协同治理。
2021 年公司将继续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满足客户多样性、定制化的需要。
在保证现有业务稳步发展的同时,进一步加大现有客户的维护和潜在客户的开拓
力度,巩固与重点客户的长期战略合作关系,不断拓展公司在减污降碳领域的新
客户开发。公司将以催化剂的处理及资源化利用为基础,全面提高固废资源利用
效率,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强化全链条治理,着力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
推动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实现新发展。进一步提高循环经济类业务占比,提升运营
效益。同时围绕全产业链发展子公司的第三方检测和 5G 物联网新业务,以当前
客户企业为实施主体、以客户需求为牵引,为工业互联网平台的探索提供市场空
间,通过新一代信息技术赋能制造业,以数据驱动产业转型升级,带动供给侧能
力的提升,加快构建更高水平的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支撑体系,抢抓数字经
济、工业互联网等发展机遇,打造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慧核”基础共性服
务平台,积极应用于智慧建筑、智能能源、数字工厂和智慧园区等行业领域,真
正实现从“产品生产商”到“全产业链综合服务商”的转型升级。
    (二)技术创新
    公司将坚持以技术创新为主导,培育创新驱动文化、激发创新动力、健全创
新机制及加大创新研发投入。充分利用元琛科创研究院的优势,不断向能源、材
料、精细化工等专业领域研发拓展,加强碳中和领域技术储备及产业化应用研究。
结合自身的产业化应用研究优势,与合肥工业大学、东华大学等多所高校的重点


                                  12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实验室建立多层次产学研合作机制,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公司治理
    公司将继续优化各项管理流程,通过严抓采购、生产、品控等各个环节,提
高管理效率,确保产品品质。同时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以引进和培养相结合的方
式,加强人才队伍的梯队建设,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保障。严格按照科创板上市
公司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规章制度,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
制,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同时全体董事将加强学习培训,提升履职能力,更
加科学高效的决策公司重大事项,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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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公司独

立董事对 2020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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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在
2020 年度工作中,勤勉、尽责、诚信、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
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会议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0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郭宝华先生,1963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
高分子专业硕士学历。1993 年 3 月至 1996 年 6 月在清华大学任讲师,1996 年 6
月至 2004 年 12 月在清华大学任副教授、实验室主任,1997 年 6 月至 1998 年 6
月在香港科技大学做访问学者,2001 年 7 月至 2002 年 3 月在美国新泽西理工学
院做访问学者,2004 年 12 月至 2013 年 6 月在清华大学任教授、化工系副主任、
实验室主任,2013 年 6 月至 2018 年 1 月在清华大学任高分子实验室主任、高分
子研究所副所长,2018 年 1 月至今在清华大学任高分子实验室主任、高分子研
究所所长,2016 年 2 月至今在发行人任独立董事。

    汪芳泉先生,1953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人民
大学法律专业硕士学历。1976 年 8 月至 1984 年 8 月在大水中学任中学教师,1984
年 9 月至 1991 年 8 月在潜山县总工会任秘书、副主席、主席,1991 年 9 月至 2013
年 3 月在安徽省总工会法律部任副部长、部长,2013 年 4 月至 2019 年 11 月在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2019 年 11 月至今在安徽和源律师事务所任专
职律师,2016 年 2 月至今在发行人任独立董事。

    王素玲女士,1963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安徽大学
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历。1986 年 7 月至 1996 年 8 月在安徽财经大学任教师,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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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年 8 月至今在安徽大学商学院任会计系主任、教授,2016 年 2 月至今在发行人
任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
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和 8 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出席情况
如下:
独立董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事姓名                                                    大会情况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 托 出 席 缺 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大会次数
郭宝华     9        9         0        0         否           8
汪芳泉     9        9         0        0         否           8
王素玲     9        9         0        0         否           8

    (二)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7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 6 次,提名委员会
会议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我们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
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均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相关
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
    (三)现场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
实地考察;同时,通过电话、调研等多种形式与公司、会计师保持沟通,积极关
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信息披露工作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
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合理化建议,促进董事会决
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16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为我们提供了必要的条件,能够就公司
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与我们进行及时沟通,对我们要求补充的资料能够及时进行
补充或解释,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较好的协助。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属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没有损害公司股东及债
权人的利益,也不存在故意规避税收的行为;公司在关联交易发生时,按照《公
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等规定,履行了相关的决策审批程序;交易双方按照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签
订并执行相关交易协议,且该等交易协议涉及的交易事项定价公允,价格未偏离
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四)并购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并购重组的情况。
    (五)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动。同时,我们对报告期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 2020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科学、
合理,薪酬支付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六)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
    (七)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17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所有承诺履行事项均按约定有效履行,未出现公司及
股东违反业绩承诺、股份限售、同业竞争等承诺事项的情况。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客观公允地反映了
公司的经营现状。我们对公司 2020 年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信
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
部控制制度,确保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规范运作和内部控
制制度的有效性,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
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了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十二)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召开董事会,公司董事能够按时出席会议并认真审议各
项议案。董事会下设 4 个专门委员会在 2020 年度认真开展各项工作,为公司规
范运作、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十三)开展新业务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5 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增加经营范围的议案》,新增经营范围“医用卫生材料及辅材(医用口罩、防
护服、手术洞巾、创口贴等)、民用口罩、劳动保护防护用品、日化用品、卫生
用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在疫情期间通过应急审批程序取得了较短有效
期的医疗器械注册及许可资质,该类资质于 2021 年 4 月到期,公司不会在法
定期限内办理医疗器械注册及许可资质的续期申请,医疗器械注册及许可资质不
再续期。公司结合医用防护用品的市场情况及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在医疗资质
有效期届满后,不再生产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产品等;主要生产民用口罩、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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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喷布和纳米级 PTFE 覆膜材料等。未来公司防护用品业务将维持较小规模。”
    (十四)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我们认为,公司运作规范、有效,制度健全,目前暂无需要改进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0 年,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认真审阅公
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
    2021 年,我们将继续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加强与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进一步关注公
司治理情况和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更好地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提升公司规范运
作水平,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19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三: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
真履行监事会职责,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控管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履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有效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营,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


    基于对 2020 年度监事会各项工作情况的总结,公司监事会编制了《2020 年
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5 月 19 日




                                   20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附件:《2020 年度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
 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对公司
 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控管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有
 效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营,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监事会
 2020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 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五次会议,所有会议的召开均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议案内容
号
1    2020.03.   第二届监事   1.审议《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
       04       会第三次会   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议案》
                   议        2.审议《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内稳
                             定股价预案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事宜出具
                             有关承诺并提出相应约束措施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
                             案》
                             5.审议《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
                             案》
                             6.审议《关于填补公司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的议案》
                             7.审议《关于确认公司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
                             生的关联交易及 2020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计划额度的议案》
                             8.审议《关于制定<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2    2020.03.   第二届监事   1.《关于审议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审计报告及
       27       会第四次会   其他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
3    2020.05.   第二届监事   1.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0 年财务预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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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8       会第五次会   的议案》
                            3.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
                            4.《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4   2020.06.   第二届监事   1.《关于核销应收账款的议案》
      23       会第六次会
                  议
5   2020.09.   第二届监事   1.《关于对防护用品业务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02       会第七次会
                  议



    二、2020 年度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一)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监督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认真履行日常工作职
责,不定期召开监事会会议,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股东
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决议事项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
职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
决议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义务,未
出现违法违规情形。
    (二)对公司财务情况的监督
    2020 年,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真审
核了公司各期会计报表及财务资料,对公司执行有关会计政策、财经法规以及公
司关联方资金往来等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监督并检查公司定期报告的出具,并
出具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章制度的规定,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反
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三)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20 年,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的情况。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检查后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
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2020 年,公
司与关联方存在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定价公允,未发现损害非关
联方股东权益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22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五)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步建立并完善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基本符合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
求,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公司业务及管理相关的基本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股
票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根据《科创板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7 号——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规定,“新上市的上市
公司应当于上市当年开始建设内控体系,并在上市的下一年度年报披露的同时,
披露内控评价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公司 2020 年未编制《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1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的履行各项职责,对公司的重要事
项开展检查、监督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各项运作,切实保障股东的各项权利
得到落实。2021 年重点工作如下:
(一)加强专业素质学习,提高监督能力
    监事会将不断关注新政策、新法规的颁布与实施并及时组织学习。在依法独
立履行职责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法律、财务、金融、审计等多方面知识的学习,不
断提升专业素质,拓宽监督领域,提高监督能力。
(二)完善监督机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2021 年度,监事会将进一步完善相关监督机制,严格按照《公司监事会议
事规则》的要求定期召开会议,进一步完善监事会的日常工作。通过列席董事会、
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监督各项重大决策程序的科学性、
合法性,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提高治理水准。
(三)加强风险防控,维护股东权利
    2021 年度,监事会将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定期审阅财务报告,监督公司的
财务运作情况,重点围绕公司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投融
资风险等方面强化监督,防止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维护公司和股东
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3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四: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1 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财务报表

审计工作已经完成,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

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会

审字[2021]230Z00707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公司根据此次审计结

果编制了《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在总结 2020 年经营情况和分析 2021 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结合公司

2021 年度经营目标、战略发展规划,编制了公司《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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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财务报表
审计工作已经完成,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
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会
审字[2021]230Z00707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公司根据此次审计结
果编制了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20 年              2019 年        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45,839.26             36,318.79             26.21

                 利润总额                          7,111.53          6,671.86              6.5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205.03          5,911.29              4.97

                 资产总额                     68,784.85             56,862.18             20.97

                 负债总额                     29,179.19             23,461.54             24.37

           资产负债率(%)                           42.42               41.26             2.81

    2020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5,839.26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26.21%;利润总额
7,111.53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6.59%;净利润 6,205.03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4.97%;

截止 2020 年末资产总额 68,784.85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20.97%;截止 2020 年末负债总

额 29,179.19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24.37%;2020 年末资产负债率为 42.42%,比去年同期

增长 2.81%。


    二、财务状况

    (一)资产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变动幅度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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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

      总资产           68,784.85             100   56,862.18       100.00     20.97

     货币资金           4,276.22            6.22    3,234.80         5.69     32.19
     应收票据           8,419.87        12.24      12,150.48        21.37    -30.70
      应收账款         14,711.91        21.39      14,779.45        25.99     -0.46
   应收款项融资         3,344.88            4.86     741.26          1.30    351.24
     预付款项           1,368.72            1.99     250.61          0.44    446.16
    其他应收款            606.30            0.89     456.82          0.80     32.72
       存货             8,763.97        12.74       7,218.41        12.69     21.41
   其他流动资产           443.32            0.64      65.21          0.11    579.83
     固定资产          20,526.60        29.84      11,959.76        21.03     71.63
     在建工程             147.84            0.21    4,324.36         7.60    -96.58
     无形资产             470.19            0.68     464.48          0.82      1.23
   长期待摊费用           140.32            0.20      69.70          0.12    101.32
  递延所得税资产        1,315.47            1.91     745.36          1.31     76.49
  其他非流动资产          710.55            1.03     401.47          0.71     76.99

    1、2020 年末应收款项融资余额较 2019 年末增加 2603.62 万元,主要系公
司持有的信用等级较高银行开具的未到期承兑汇票较多所致。

    2、2020 年末应收款项融资余额较 2019 年末增长 351.24%,主要系年末应收
票据增加所致。

    3、2020 年末预付款项余额较 2019 年末增长 446.16%,主要系投入防疫物资
生产,预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4、2020 年末其他流动资产余额较 2019 年末增长 579.83%,余额增加 378.11
万元主要系 2020 年相关发行费用增加所致。
    5、2020 年末固定资产余额较 2019 年末增长 71.63%,主要系在建工程完工
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6、2020 年末在建工程余额较 2019 年末降低 96.58%,主要系智慧产业园厂
房转固以及 B 厂房 1867.41 万元转固所致。
    7、2020 年末长期待摊费用余额较 2019 年末增长 101.32%,主要系融资租赁
服务费用确认所致。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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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2020 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较 2019 年末增长 76.49%,主要系收到与
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9、2020 年末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较 2019 年末增长 76.99%,主要系预付工
程设备款增加所致。
    (二)负债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变动幅度
      项 目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

     总负债            29,179.19          42.42     23,461.54        41.26       24.37
    短期借款            4,580.00             6.66    2,408.16         4.24       90.19
    应付票据            1,676.73             2.44    3,290.01         5.79      -49.04
    应付账款            9,326.47          13.56      9,592.83        16.87       -2.78
    预收款项                                         1,241.78         2.18        3.09
    合同负债            1,280.11             1.86
   应付职工薪酬         1,677.64             2.44    1,556.26         2.74        7.80
    应交税费            1,514.04             2.20     822.30          1.45       84.12
   其他应付款             722.00             1.05     740.39          1.30       -2.4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负债              1,368.29             1.99     854.02          1.50       60.22
    长期借款              778.91             1.13    1,071.05         1.88      -27.28
   长期应付款           1,403.04             2.04     137.99          0.24      916.77
    递延收益            4,406.53             6.41    1,746.75         3.07      152.27

    1、2020 年末短期借款余额较 2019 年末增长 90.19 %,主要系新增借款补充
流动资金所致。
    2、2020 年末应付票据余额较 2019 年末下降 49.04%,主要系本期末应付票
据开具减少所致。
    3、预收款项与合同负债变化注意系 2020 年按新收入准则对预收款项进行重
分类所致。
    4、2020 年末应交税费余额较 2019 年末增长 84.12%,主要系应纳税所得额
增加,计提的所得税增加所致。
    5、2020 年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较 2019 年末增加 60.22%,主要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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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本期新增融资租赁款,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加所致。
    6、2020 年末长期应付款较 2019 年末增长 916.77%,余额较 2019 年末增加
1,265.05 万元,主要系本期新增融资租赁款所致。
    7、2020 年末递延收益较 2019 年末增长 152.27%,主要系本期收到与资产相
关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三)股东权益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变动幅度
      项         目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

  所有者权益合计           39,605.66           57.58    33,400.64          58.74       18.58
       股本                12,000.00           17.45    12,000.00          21.10              -
      资本公积              7,925.49           11.52     7,925.49          13.94              -

      盈余公积              2,181.31             3.17    1,529.19           2.69       42.64
    未分配利润             17,498.87           25.44    11,945.96          21.01       46.4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合计               39,605.66           57.58    33,400.64          58.74       18.58

    1、盈余公积期末金额较期初金额增加 652.12 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为报告
期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增加所致。
    2、未分配利润期末金额较期初金额增加 5552.91 万元,主要原因为本期净
利润增加。
    三、 经营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45,839.26             36,318.79                26.21

            营业成本                   27,066.78             23,260.55                16.36

           税金及附加                      310.01                295.52                4.90

            销售费用                     2,420.60               2,396.39               1.01

            管理费用                     2,875.85               1,967.80              46.15

            研发费用                     2,542.91               1,905.80              33.43

            财务费用                       486.14                531.23               -8.49

       信用减值损失                        -53.17                246.91             -121.53


                                          28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资产减值损失              -4,396.79             -10.47         41,894.17

         投资收益                       -4.88          -60.46            -91.93

       资产处置收益                      1.12           -9.21           -112.16

         其他收益                   723.24             358.55            101.71

        营业外收入                1,012.81             285.99            254.14

        营业外支出                  307.77             100.95            204.88

          所得税                    906.50             760.57             19.19

          净利润                  6,205.03           5,911.29              4.9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6,205.03           5,911.29              4.97

    1、本期营业收入 45,839.26 万元,较上期增加 9,520.47 万元,本期营业成
本 27,066.78 万元,较上期增加 3,806.23 万元。本期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防
疫物资业务增加所致。
    2、本期营业成本增加幅度低于营业收入,主要是由于本期防疫物资产品毛
利较高所致。
    3、2020 年度管理费用较 2019 年度增长 46.15%,主要系新办公楼转固,折
旧与摊销增加,以及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咨询服务费及其他零星支出增加所致。
    4、2020 年度研发费用较 2019 年度增长 33.43%,主要系随着业务规模的扩
大以及新业务的开展,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5、2020 年度信用减值损失较 2019 年度增加 300.08 万元,主要系应收账款
坏账损失增加所致。
    6、本期资产减值损失较上期增长 41894.17%,主要系对闲置设备及相关存
货进行了减值测试,计提减值准备金所致。
    7、本期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较上期分别增长 101.71%、254.14%,主要系
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8、本期营业外支出较上期增长 204.88%,主要系本期相关捐赠支出所致。
    四、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变动幅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436.12      10,723.55          -30.6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133.12         -4,388.99          -8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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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53.08        -5,379.50              149.32

    1、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减少 3,287.43 万元,主
要为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增加 6,747.65 万元,购买
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增加 12,016.55 万元,收到的税费返还增加
496.13 万元。
    2、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 3,744.13 万元,
主要为本期购建固定资产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 8032.58 万元,主要是本
期借款所致。
    五、主要财务指标分析
     项    目                   指标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销售毛利率(%)                40.95              35.95
     盈利能力
                        净资产收益率(%)               17.00              18.89

                         流动比率(倍)                  2.04              1.90

     偿债能力            速动比率(倍)                  1.56              1.53

                         资产负债率(%)                42.42              41.26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3.11              2.32
     运营能力
                        存货周转率(次)                 3.39              2.94

    六、2020 年预算差异分析

    对比 2020 年度盈利预算,净利润达成并超预期 366.14 万元的原因:信用减
值损失与资产减值损失转回所致。

    针对 2020 年的疫情突发状况,公司从战略及经营角度采取了以下措施:1)
从市场经营角度,提升非电领域产品占比、终端客户订单占比;2)促使研发产
业化,形成产品更新换代;优化产品性能,提高商品性价比;3)控制采购、销
售和管理费用,在保障经营顺利运作的情况下合理增加费用,保障费率比 2019
年有所降低;4)在 2020 预算的基础上加强资金回笼,减少筹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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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一、预算编制说明
    本预算报告是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着谨
慎性原则,结合市场需求和业务拓展计划,在公司预算基础上,按合并报表的要
求,依据 2020 年各项产品业务拓展计划、新产品业务开发等及销售价格编制。
本预算报告的编制基础是:假设公司签订的供销合同均能按时按计划履行。
    本预算报告是在总结 2020 年经营情况和分析 2021 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结
合公司发展战略,充分考虑了市场环境、业务拓展、销售价格等因素对预算期的
影响。本预算报告包括母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分公司。
二、基本假设
    1、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无重大变化。
    2、公司主要经营所在地及业务涉及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3、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及市场行情无重大变化。
    4、公司核心产品及原材料的市场价格无重大变化。
    5、公司 2020 年度生产经营运作不会受诸如交通、电信、水电和原材料的严
重短缺和成本等客观因素的巨大变动而产生的不利影响。
    6、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涉及的信贷利率、税收政策以及外汇市场价将在正常
范围内波动。
    7、公司现行的组织结构无重大变化,计划的投资项目能如期完成并投入生
产。
    8、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对本公司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三、2021 年预算情况说明
    公司根据 2021 年制定的战略发展规划,围绕年度经营目标,在市场方面重
点进行新产品升级及推广,保存量扩增量的情况下精耕细作,完成制造业基础增
长,拓宽业务链,拓宽检测业务。
    新产品、新模式拉动经济增长,随着新产品落地,逐步构建完整产业链,提
升持续盈利能力; 2021 年企业加大投融资力度,整合资源,拓展市场,加快产
品研发、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的步伐,持续巩固行业地位,实现高质量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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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预计 2021 年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约为 55,500 万元,预计增长幅度约为 21%;预
计 2021 年全年实现净利润约为 9,000 万元,预计增长幅度约为 45%。
    本预算依据公司营销部门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的在手订单情况和 2021 年产品
销售计划、市场拓展计划制定。
    五、特别提示:本预算为公司 2021 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考核指标,
不代表公司 2021 年盈利预测。仅为公司生产经营计划,能否实现取决于经济政
策、市场需求、汇率变化等诸多因素,具有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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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五: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的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62,050,282.06 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74,988,666.59 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综合考虑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经营环

境等因素,保证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 2020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0 元(含税)。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60,000,000 股,以此为基数计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

额 19,200,00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净利润的 30.94%。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已经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2021-010)已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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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六: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认真履

行其审计职责,并通过实施审计工作,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

发表审计意见。此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IPO 项目审计

机构,为公司出具 2017-2019 年年度审计报告、2020 年第一季度审阅报告及 2020

年半年度审计报告。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已经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1-012)已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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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七:


     关于 2021 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

营状况及岗位职责,公司制定了 2021 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经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关于 2021 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2021-009)

已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现将

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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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八:

                 关于 2021 年度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经营和发展需求,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非

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

款、固定资产贷款、合同融资、并购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

汇票贴现、银行保理业务、贸易融资、供应链融资、融资租赁等业务品种,具体

业务品种、授信额度和期限以各家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以上授

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子

公司与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审议

本议案的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年度授信额度的董事会决议通

过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议案已经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2021-014)已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现将此议

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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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九:

                        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 2021 年度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作出了
     预计,预计情况如下:
            1、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和类别:

                   2021 年预                                2020 年度
                                         2021 年年
                   计发生金    占同类    初至披露日     实际发生 金          2021 年预计金额
            关联                                                    占同类
关联交                                   前上一月末                           与 2020 年度实
            交易   额(人民    业务比                  额(人民币万 业务比
易内容                                   与关联人累                           际发生金额差异
              方                                                    例(%)
                   币万元)    例(%)   计已发生的                             较大的原因
                                                           元)
                                           交易金额

向关联      安徽
                                                                                  2021 年受疫情缓
方销售      华塑
                                                                                  解的影响,相较
催化剂、    股份     3,000       5           0                96.78      0.21
                                                                                  2020 年关联方预
滤袋产      有限
                                                                                  计需求增加。
  品        公司
            2、关联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主营业务                          关联关系

                               聚氯乙烯树脂、电石渣水泥、氯化钙、粉煤
                               灰、电石渣以及配套工程(自备电厂)生产
安徽华塑股                     和销售;纸塑复合包装袋、复合塑料编织袋        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关
               安徽省滁州市
份有限公司                     生产和销售;化工工程技术开发、研究、技           联公司任独立董事
                               术转让、技术服务和相关的技术咨询与管理
                                服务;塑料制品、焦粉、蒸汽、化工产品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
     开展和执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该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为原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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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完全的市场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公司的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完全依赖该类关联交易。上述交易不对公司
资产及损益情况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1-011)已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现将此议案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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