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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元琛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3-30  

                        证券代码:688659             证券简称:元琛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5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2 年 3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
知,2022 年 3 月 29 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利利女士主
持,公司应出席监事 5 名,实际出席监事 5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
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
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
监事会职责,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控管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
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有效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营,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2 年财务预算报
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2021 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监事会认为《2022 年财
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 2022 年度经营计划,具有合理性。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回报投资者,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
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1 年度
审计机构,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平地反映了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
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
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
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与公司的业绩情况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的贡
献相匹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议案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
保障,且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
险,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