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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元琛科技: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2-07-07  

                        证券代码:688659              证券简称:元琛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2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
议案,并于 2022 年 6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相关公告。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相关内部保密制度的规定,公司
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
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根据《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本次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激励计划
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即 2021 年 12 月 20 日至 2022 年 6 月 20 日,以下简称
“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书面的查询结果。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在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内,所有核查对象不存在买卖公
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及相关公司内部保密制度,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
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
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
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
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