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琛科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公告2022-12-22
证券代码:688659 证券简称:元琛科技 公告编码:2022-058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方:被担保人安徽元琛材料研究设计
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琛研究院”),系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元琛科技”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 3,400 万元
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0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逾期对外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需要经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的决策范围
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
效。
一、申请授信既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的概述
因公司全资子公司元琛研究院经营发展的需求,公司拟向东莞银行合肥分行
申请不超过 3,400 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用于购买固定资产。根据本次授信担
保协议,元琛科技需为元琛设计院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公司不收取元琛
设计院担保费用,也不要求元琛设计院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
指定人员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提供担保的具体
事项,担保额度及授权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有效。
(二)担保事项的内部决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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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的决策范围内,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安徽元琛材料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2 年 6 月 9 日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片区高新区望江西路 900 号中安
创谷科技园 A3A4 栋 6 楼 658 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
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生态环境材料制造;新型膜
材料制造;生态环境材料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
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大气污染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大气污染监测及
检测仪器仪表销售;生态环境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生态环境监测及检测仪
器仪表销售;实验分析仪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制造;物联网技
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
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人工
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工业互联网数
据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
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与公司的关系:安徽元琛材料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财务信息: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2 年 9 月 30 日
总资产 15,315,761.34
净资产 15,315,761.34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2,23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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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因公司全资子公司元琛研究院经营发展的需求,拟向东莞银行合肥分行申请
不超过 3,400 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用于购买固定资产。根据银行贷款要求,
元琛科技需为元琛研究院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公司不收取元琛设计院担
保费用,也不要求元琛设计院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指定人员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范
围内办理提供担保的具体事项,担保额度及授权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
月内有效。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担保是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担
保对象资产状况和经营状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同时公司对全资子公司
有绝对的控制权,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影响。
五、审议情况说明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全资
子公司担保是综合考虑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符合子公司实际经营
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
风险,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助于全资子公
司持续发展,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也不存
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行为。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
的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2022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全资
子公司担保是综合考虑了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符合子公司实际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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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
保风险,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0 元,公司无逾期对
外担保。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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