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722 公司简称:同益中 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 风险因素”。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同益中 688722 - 创板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 证券事务代表 表) 姓名 苏敏 潘超 电话 010-56710336 010-56710336 办公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景盛南 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景盛南 二街17号 二街17号 电子信箱 tyz@bjtyz.com tyz@bjtyz.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1,227,233,215.99 1,093,149,269.88 12.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077,389,318.39 1,000,840,546.55 7.65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减(%) 营业收入 282,331,481.42 155,201,396.59 81.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75,309,261.84 29,921,323.29 151.69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67,356,486.41 26,635,440.56 152.88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132,733,665.33 30,039,371.91 341.87 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7.25 4.07 增加3.18个百分点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34 0.18 88.89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34 0.18 88.89 股)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 4.96 5.03 减少0.07个百分点 入的比例(%)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5,424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性 持股 持股 持有有限售 包含转融通 质押、标记或 股东名称 质 比例 数量 条件的股份 借出股份的 冻结的股份 (%) 数量 限售股份数 数量 量 中国国投国际贸易有 国有法 37.36 83,940,000 83,940,000 83,940,000 无 限公司 人 国家产业投资基金有 国有法 16.81 37,770,000 37,770,000 37,770,000 无 限责任公司 人 上海产业股权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其他 3.66 8,220,000 8,220,000 8,220,000 无 伙) 发展产业投资基金 其他 3.66 8,220,000 8,220,000 8,220,000 无 (有限合伙) 湖南中启洞鉴私募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其他 3.28 7,360,000 7,360,000 7,360,000 无 限合伙) 华泰证券资管-招商 银行-华泰同益中家 其他 2.50 5,616,670 5,616,670 5,616,670 无 园 1 号科创板员工持 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 国有法 2.25 5,060,000 5,060,000 5,060,000 无 集团有限公司 人 河南晋财盛合股权投 其他 2.25 5,060,000 5,060,000 5,060,000 无 资基金(有限合伙) 境内非 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 国有法 1.09 2,447,235 2,447,235 2,808,335 无 司 人 同益中(新泰)企业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其他 1.05 2,370,000 2,370,000 2,370,000 无 合伙)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1.发展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为上海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 的说明 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持有其 17.07%的份额;2. 公司未知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者属于一致 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 不适用 股数量的说明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 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