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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珠海冠宇: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1-11-25  

                        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录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2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8


  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8


  议案二: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0


  议案三: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1


  议案四: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2


  议案五: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13


  议案六: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14


  议案七: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15


  议案八: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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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大

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本次会议的顺利进行,公司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珠海

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

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

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

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

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

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

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

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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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

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先发言;不能确

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

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每次发

言原则上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

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

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

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表决票未填、错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或没有投

票人签名的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

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

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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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公司不向参加

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

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珠海冠宇电

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十四、特别提醒:疫情防控期间,建议各位股东尽量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

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请按照《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提供核酸检测报告,务必确

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参会当日须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在公

司园区内和公众场合必须正确佩戴口罩,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健康

码、行程码验证等相关防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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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2 月 7 日 15:00


     2、现场会议地点: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珠峰大道 209 号珠海冠宇电池股份

有限公司办公楼二号会议室


     3、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2 月 7 日至 2021 年 12 月 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

00。


     4、会议召集人: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延铭先生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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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权数量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各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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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2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5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6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7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8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六)针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见证意见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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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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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44 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55,713,578 股。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 351C000675 号),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96,614.2169 万元增加至

人 民 币 112,185.5747 万 元 ,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由 96,614.2169 万 股 增 加 至

112,185.5747 万股。公司已完成首次公开发行且股票已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的情况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的《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草案)》相关内容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请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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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指定人员办理上述变更涉及的工商登记、备案手续。《珠

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内容以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核准版本为准。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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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二: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披露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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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三: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

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披露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

事规则》。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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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四: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

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披露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

事规则》。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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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五: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披露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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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六: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

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披露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

保管理制度》。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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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七: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

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披露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

易管理制度》。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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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八: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披露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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