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冠宇: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2-01-11
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公告编号:2022-004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
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召开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一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公司对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
情人进行了登记。同时,根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
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即 2021 年 10 月 15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日期)至 2021 年 12 月 23 日,以
下简称“自查期间”)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包括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登上海分公司申请,查询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
情况,中登上海分公司已出具《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
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登上海分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1 月 10 日出具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自
查期间,除下表列示的核查对象之外,其余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
况。
姓名 买卖期间 变更摘要 合计变更股数(股)
2021/10/28 买入 1,100
曹晓东
2021/11/05-2021/11/30 卖出 1,100
2021/10/19-2021/10/28 买入 400
申超
2021/11/02-2021/11/05 卖出 400
2021/10/15-2021/10/20 买入 8,260
唐毅
2021/10/18-2021/10/21 卖出 8,260
陈伟平 2021/12/02-2021/12/10 买入 1,000
2021/11/24-2021/12/23 买入 1,900
余俊锋
2021/12/06 卖出 200
2021/10/29 买入 5,000
潘国君
2021/11/05-2021/11/08 卖出 5,000
孙荣华 2021/10/15-2021/12/23 买入 16,290
邱亚明 2021/12/08 买入 200
2021/10/28 买入 200
李飞
2021/11/02 卖出 200
2021/10/15-2021/12/15 买入 12,139
田磊
2021/12/06 卖出 2,179
2021/10/18-2021/10/29 买入 3,200
杜海龙
2021/10/22-2021/11/02 卖出 3,200
冯卫 2021/10/15-2021/11/25 买入 1,200
2021/10/18-2021/11/10 买入 5,700
李建锋
2021/10/19-2021/11/15 卖出 5,700
周定军 2021/11/23-2021/12/03 买入 3,487
2021/10/15-2021/11/25 买入 6,800
刘晓勇
2021/10/20-2021/11/29 卖出 6,400
伍文龙 2021/12/10-2021/12/23 买入 1,569
2021/11/30-2021/12/03 买入 4,886
黎鑫
2021/12/01-2021/12/13 卖出 4,886
刘春洋 2021/10/25 买入 1,000
2021/10/15 买入 1,011
唐铭镁
2021/10/19 卖出 1,011
2021/10/15 买入 200
钟季
2021/10/22 卖出 200
2021/10/15 买入 400
王建鹏
2021/10/22 卖出 400
李红菊 2021/10/15 买入 253
2021/10/15 买入 200
曾玉祥
2021/10/18 卖出 200
吴德恩 2021/10/29-2021/12/07 买入 11,588
2021/11/03 卖出 1,300
2021/10/15 买入 300
张玄
2021/10/25 卖出 300
2021/10/15-2021/12/03 买入 71,713
吴剑君
2021/10/19-2021/12/06 卖出 71,713
2021/10/15-2021/12/21 买入 3,200
徐高利
2021/10/20-2021/11/26 卖出 1,900
2021/10/28-2021/12/17 买入 15,671
李耀汉
2021/11/03-2021/12/22 卖出 11,276
2021/10/21-2021/11/12 买入 5,029
龚兴光
2021/10/25-2021/11/05 卖出 4,290
2021/11/05-2021/12/21 买入 9,434
刘科
2021/11/08-2021/11/26 卖出 2,870
2021/11/25 买入 300
陈楚华
2021/11/29 卖出 300
经核查:上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的股票交易行为均系其基于对二级市场交
易情况的自行判断以及资金安排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
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不存在知悉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而
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况,上述交易行为与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公司在策划
本激励计划的过程中,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珠
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限定参与
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公司已对参与本激励计划的商议筹
划、论证咨询、决策讨论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内幕信息严格控
制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登记的人员范围之内。
三、结论意见
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在《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告
之日前六个月内,未发现本激励计划的核查对象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
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均
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
清单》。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