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冠宇: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1-11
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公告编号:2022-005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根据《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如有紧急需要召开董事会的事件,可以立
即通知并召开临时董事会,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发出。本次会议
由董事长徐延铭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到会董事 9 人。本次会
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珠海冠宇
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珠海冠宇
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一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拟同意确定以 2022 年 1 月 10 日作为首次授予日,
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763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 2241.25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
予价格为 23.82 元/股。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授予在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4 票回避。董事徐延铭先生、林
文德先生、付小虎先生、李俊义先生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本议案的
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珠
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