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冠宇: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1-11
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公告编号:2022-006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根据《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第十八条的规定,如有紧急事项需要立即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
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方式通知并召开,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
说明。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锐先
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到会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
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
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1、监事会对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是
否成就进行核查后,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等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监事会对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进行
核查后,认为: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的确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有
关授予日的规定。
综上,监事会认为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
意确定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2 年 1 月
10 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763 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 2241.25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为 23.82 元/股。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