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长远锂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1-09-3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湖
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远锂科”或“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
定,对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湖南长远
锂科新能源有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100,000,000.00 元的暂时闲置的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60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82,301,568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
格 5.65 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272,500.39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不含税)人民币 7,768.03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64,732.36 万元。上述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
业字[2021]第 37157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按照规定全部存放
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本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1
  序                                              调整前募集资    调整后募集资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投资总额
  号                                              金投资金额        金投资金额
         车用锂电池正
  1      极材料扩产一   长远新能源   191,789.77      191,789.77      191,789.77
           期项目
  2      补充营运资金     长远锂科    80,000.00       80,000.00       72,942.59

                合计                 271,789.77      271,789.77      264,732.36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募投项目正在积极推进当中,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当
前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为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
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使用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100,000,000.00 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
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
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
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2
    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根据实际情
况办理相关事项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
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
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
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有助于提高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
合理的现金管理,可增加公司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
影响,公司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
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3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湖
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对投资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
安全性。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2021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
子公司湖南长远锂科新能源有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100,000,000.00
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
的同意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
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4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公
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权益,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第一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
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保荐机构对长远锂科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事项无异议。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