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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远锂科: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2021-09-30  

                        证券代码:688779         证券简称:长远锂科          公告编号:2021-010


                   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募投项目“车用锂电池正极材料扩产一期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湖
南长远锂科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远新能源”),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20,000.00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长远新能源实缴出资,用于募投项目“车用锂电池正
极材料扩产一期项目”建设。本次实缴出资完成后,长远新能源的实缴注册资本
由 20,000.00 万元增加至 40,000.00 万元,公司仍持有长远新能源 100%股权。

    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公司
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60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82,301,568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
5.65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725,003,859.20元,扣除总发行费用
77,680,308.43元(不含发行费用的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4,621,098.73元),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2,647,323,550.7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第37157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按照规定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
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部分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的议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进行调整,募集资金具体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原计划使用募    调整后拟使用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投资总额
                                                         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湖南长远锂
         车用锂电池正极材
 1                          科新能源有    191,789.77      191,789.77      191,789.77
         料扩产一期项目
                              限公司
 2         补充营运资金        公司        80,000.00       80,000.00       72,942.59

                 合计                     271,789.77      271,789.77      264,732.36


       三、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的情况

       长远新能源是募投项目“车用锂电池正极材料扩产一期项目”的实施主体,截
至目前,长远新能源注册资本为 40,000.00 万元,实缴注册资本为 20,000.00 万
元。为确保募投项目“车用锂电池正极材料扩产一期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使
用募集资金 20,000.00 万元向长远新能源实缴出资,出资资金全部计入长远新能
源注册资本。本次实缴出资完成后,长远新能源的实缴注册资本由 20,000.00 万
元增加至 40,000.00 万元,公司仍持有长远新能源 100%股权。

       四、出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湖南长远锂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40,000.00 万元

       3、实缴资本:20,000.00 万元

       4、成立日期:2019 年 11 月 18 日

       5、法定代表人:胡柳泉
    6、注册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麓天路 18 号湖南长远锂科有限公司厂房 101

    7、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8、经营范围:新能源技术推广;锂离子电池材料的生产、销售、研制;自
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
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经
批准不得从事 P2P 网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资管及跨界从事金融、第三方
支付、虚拟货币交易、ICO、非法外汇等互联网金融业务)。

    9、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总资产                           61,052.09                         19,722.86
     净资产                           19,504.05                         19,722.86
      项目          2021 年 1-6 月(未经审计)           2020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218.81                            -277.14

    五、本次实缴出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长远新能源实缴出资,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车用锂电池正极材料扩产一期
项目”的建设发展,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项目实
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安排,同时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稳步实施,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
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实缴出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本次向长远新能源实缴出资的款项到位后,将存
放于长远新能源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湖南长
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长远新能源募集资金的
使用实施监管。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
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0,000.00 万元向长远新能源实缴出资,
出资资金全部计入长远新能源注册资本,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八、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长远新能源实缴出资,是基于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车用锂电池正极材料扩产
一期项目”的建设发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以及《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长远新能源实缴出资,有利于公司募投
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湖
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并增资的情况事项已经第一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
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实缴出
资并增资的事项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
项目“车用锂电池正极材料扩产一期项目”的建设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
东利益的情形。

    本保荐机构对长远锂科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并增资的
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并增资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