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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远锂科: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9-30  

                        证券代码:688779           证券简称:长远锂科       公告编号:2021-007

                   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9 月 2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长沙市岳麓区沿高路 61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1

普通股股东人数                                                      6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1,251,356,047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1,251,356,04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64.8637
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4.8637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胡柳泉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及表
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湖南长远
锂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刘海松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
   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类型、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
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数 (%)
 普通股                  1,251,352,547 99.9997 3,500 0.0003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车用锂电池正极材料扩产二期项目的
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数 (%)
 普通股                  1,251,352,547 99.9997 3,500 0.0003        0 0.000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2 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帅、周亚洲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文件的规定;出
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30 日


       报备文件

   (一)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