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湖 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远锂科”或“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 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机构对长远锂科 2021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260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由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采用向社会 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82,301,568.00 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5.65 元/股,共计募集资金 2,725,003,859.20 元,扣除发行费 用 77,680,308.43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647,323,550.77 元。上述募集资金 于 2021 年 8 月 5 日全部到位。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37157 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 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相关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1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1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 2021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704,288,857.51 元,其中:置换预先已投 入车用锂电池正极材料扩产一期项目的自筹资金 746,693,909.24 元,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 727,048,456.41 元,车用锂电池正极材料扩产一期项目使用 230,546,491.86 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取得利息收入 10,940,745.28 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 费及账户管理费 3,730.00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963,349,266.51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了《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 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根据《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 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于 2021 年 8 月 6 日连同保荐机构中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长沙分行营业部、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商学院支行签订了关于 IPO 募集资金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四方/五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方/五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 交易所四方/五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 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元 2 账户主体 存放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型 存储余额 备注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湖南长远锂科股 限公司长沙分行营业 632490395 募集资金专户 20,007,946.51 - 份有限公司 部 湖南长远锂科股 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 02001500004292 募集资金专户 - 已销户 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营业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湖南长远锂科新 限公司长沙商学院支 43050178403600000344 募集资金专户 943,341,320.00 - 能源有限公司 行 合计 963,349,266.51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了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拟将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扣除 发行费用后投资于车用锂电池正极材料扩产一期项目及补充运营资金。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 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 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746,693,909.24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 简称“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前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 的规定。 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1]第 41395 号)。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同意该事项,并对该 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3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100,000,000.00 元的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 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同意该事项,并对该事 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前述情况,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余额为 962,349,266.51 元,产生投资收益共计 9,972,239.92 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 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 的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 4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湖南长远锂 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募集资金情况,调整 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2、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商业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 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加快商业汇票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 使用成本,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全资子公司长远新 能源拟使用商业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 3、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 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车用锂电池正极材料扩产一期项目”的实施 主体为全资子公司长远新能源,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171,789.77 万元向长远新能 源增 资用 于 实施 上述 募 投 项目, 其中 60,000.00 万 元 作为 注册 资本, 其余 111,789.77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长远新能源的注册资本由 40,000.00 万元增加至 100,000.00 万元,公司仍持有长远新能源 100%股权。本次 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以 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车用锂电池正极材料扩产一期项目”的 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长远新能源,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20,000.00 万元向全资 子公司长远新能源实缴出资,用于募投项目“车用锂电池正极材料扩产一期项目” 建设。本次实缴出资完成后,长远新能源的实缴注册资本由 20,000.00 万元增加 至 40,000.00 万元,公司仍持有长远新能源 100%股权。 5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和《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 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 的《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并出具了《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2]4443-2 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认为: 长远锂科《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长远锂科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 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6 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 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7 附件 1: 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1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64,732.36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70,428.8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70,428.8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截至期末承诺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是否 承诺投资项目 项目(含部 本年度投入金额 投资总额 额 投入金额(1) 入金额(2) (%)(3)=(2)/(1) 使用状态日期 的效益 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分变更) 承诺投资项目 1.车用锂电池正极材料 否 191,789.77 191,789.77 191,789.77 97,724.04 97,724.04 50.95 2022 年 6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扩产一期项目 2.补充营运资金 否 80,000.00 72,942.59 72,942.59 72,704.85 72,704.85 99.67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271,789.77 264,732.36 264,732.36 170,428.89 170,428.89 - - - - - 车用锂电池正极材料扩产一期项目进度低于预期,主要系受疫情影响,施工进度滞缓,以及公司严格控制募投项目成本,根据募投项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目在具体建设过程中的实际情况,本着合理、有效及经济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通过加强各项成本、费用控 制,在保证募投项目品质及进度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开支。 8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2021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 提下,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746,693,909.24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前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 高不超过人民币 2,100,000,000.00 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 以循环滚动使用。 根据前述情况,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余 额为 962,349,266.51 元,产生投资收益共计 9,972,239.92 元。 1、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募集资金情况,调整募投 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2、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商业汇票支付 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加快商业汇票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况,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全资子公司长远新能源拟使用商业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 额置换。 3、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 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车用锂电池正极材料扩产一期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长远新能源,公 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171,789.77 万元向长远新能源增资用于实施上述募投项目,其中 60,000.00 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其余 111,789.77 万元 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长远新能源的注册资本由 40,000.00 万元增加至 100,000.00 万元,公司仍持有长远新能源 100%股 权。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 4、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 资子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车用锂电池正极材料扩产一期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长远新能 源,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20,000.00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长远新能源实缴出资,用于募投项目“车用锂电池正极材料扩产一期项目”建设。 本次实缴出资完成后,长远新能源的实缴注册资本由 20,000.00 万元增加至 40,000.00 万元,公司仍持有长远新能源 100%股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 96,334.93 万元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后续投入。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注 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