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远锂科:关于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2022-06-16
上海证券交易所文件
上证科审(再融资)〔2022〕12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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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
落实函
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五矿证券
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
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
等有关规定,本所对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进行了审
核,审核中心会议讨论形成如下问题,请予落实:
一、请发行人进一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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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产品价格、对主要客户的销售情况、下游市场需求增长
等方面,补充披露 2021 年及 2022 年 1 季度公司业绩大幅增长的
主要驱动因素,分析业绩增长是否具有可持续性,并充分揭示相
关风险因素。
2.引用最新年度的统计数据,更新完善募集说明书中“公司
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部分相关内容,分析披露公司所处细分行
业最新的市场发展情况和竞争格局。
3.区分三元正极材料具体的产品系列,补充披露公司报告期
内产品销售构成情况、技术研发、前次和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
情况,以及与行业内可比公司新增产能情况的比较分析。
请你公司对上述问题逐项落实并及时提交回复。若回复涉及
对募集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标明。我所收到你公司的回
复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提交上市委员会审议。
请你公司及时提交募集说明书(上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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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五日
主题词:科创板 再融资 落实意见函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2022 年 06 月 15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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