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远锂科: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2-15
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湖
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查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的会议材料,经审慎分析,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现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
要求,公司 2022 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基于自愿、等
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市场化,未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对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正常的业务发展需要,定价符合市场化原则,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况,未发现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和维护股东利益,符合公司目前业务发展需要。公司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
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本次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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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唐有根(签字):
独立董事 邓 超(签字):
独立董事 丁亭亭(签字):
2023 年 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