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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芯国际: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2020-10-20  

                        证券代码:688981         证券简称:中芯国际            公告编号:2020-015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2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 年 12 月 15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祖冲之路 1136 号长荣桂冠酒店 2 楼宴会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0 年 12 月 15 日
                       至 2020 年 12 月 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1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全体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批准本公司与中芯北方所订立日期为 2020 年 9
         月 2 日的框架协议及截至 2021 年、2022 年及
  1                                                            √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各年的中芯北方框架
         协议全年上限。
         批准本公司与中芯南方所订立日期为 2020 年 8
         月 31 日的修订协议及截至 2020 年及 2021 年 12
  2                                                            √
         月 31 日止年度各年的中芯南方框架协议经修订
         全年上限。
         批准本公司、中芯北方和中芯南方所订立日期为
         2020 年 8 月 31 日的资金集中管理协议及截至
  3                                                            √
         2021 年、2022 年和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各年的
         资金集中管理协议全年上限。

         批准本公司与芯鑫租赁所订立日期为 2020 年 9
  4                                                            √
         月 4 日的框架协议及截至 2021 年、2022 年、2023

                                      2
          年、2024 年和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各年有关芯
          鑫租赁框架协议全年上限。
          批准根据 2014 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的条款建议
  5       授出 259,808 个受限制股份单位予本公司执行董               √
          事周子学博士。
          批准根据 2014 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的条款建议
  6       授出 86,603 个受限制股份单位予本公司执行董                √
          事赵海军博士。

          批准根据 2014 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的条款建议
  7       授出 259,808 个受限制股份单位予本公司执行董               √
          事梁孟松博士。
          批准根据 2014 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的条款建议
  8       授出 231,300 个受限制股份单位予本公司执行董               √
          事高永岗博士。
          批准根据 2014 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的条款建议
  9       授出 62,500 个受限制股份单位予本公司非执行                √
          董事陈山枝博士。
          批准根据 2014 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的条款建议
  10      授出 62,500 个受限制股份单位予本公司独立非                √
          执行董事 William Tudor Brown 先生。
          批准根据 2014 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的条款建议
  11      授出 54,966 个受限制股份单位予本公司非执行                √
          董事童国华博士。
          批准根据 2014 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的条款建议
  12      授出 54,966 个受限制股份单位予本公司独立非                √
          执行董事丛京生博士。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 日、2020 年 9 月 3 日及 2020 年 9
                                       3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时公告以及于 2020 年 5 月 25 日在香港
联合证券交易所(www.hkex.com.hk)披露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9、10、11、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3、4、5、6、7、8、9、10、11、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鑫芯(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国家集成电路产
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需要对议案 1、2、3、4 回避表决;国家
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
限公司需要对议案 2、3 回避表决;公司董事周子学博士、赵海军博士、梁孟松
博士、高永岗博士、陈山枝博士、William Tudor Brown 先生、童国华博士及丛京
生博士需分别就议案 5、6、7、8、9、10、11、12 回避表决(如持有公司股份)。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
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
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4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 A 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88981         中芯国际           2020/12/10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资料
   符合上述出席条件的 A 股股东如欲出席现场会议,须提供以下登记资料: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如有);委托代理人出席的,
应提供委托人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委托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 1)及
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如有);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
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如有);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提供代理
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
公章,附件 1)及股票账户卡(如有)。
2、登记方法
   公司股东可以通过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的登记。
   (1)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15 日 13:00 至 14:00,地点为中国上海
市浦东新区祖冲之路 1136 号长荣桂冠酒店 2 楼宴会厅。
   (2)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0 年 12 月 14 日(周一)15 点前将上述

                                    5
登记资料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事务办公室(地址见“六、其他
事项”)。
3、港股股东参会方法另见港股股东通函及相关公告文件。

六、    其他事项

1、 出席本次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 联系方式: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路 18 号董事会事务办公室
邮编:201203
联系人:李蓁、温捷涵
电话:021-20812800
传真:021-50802868 转 董事会事务办公室
邮箱:ir@smics.com


    特此公告。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20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6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0 年 12 月 15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批准本公司与中芯北方所订立日期为
         2020 年 9 月 2 日的框架协议及截至 2021
  1
         年、2022 年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各年的中芯北方框架协议全年上限。
         批准本公司与中芯南方所订立日期为
         2020 年 8 月 31 日的修订协议及截至 2020
  2
         年及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各年的中
         芯南方框架协议经修订全年上限。

         批准本公司、中芯北方和中芯南方所订立
         日期为 2020 年 8 月 31 日的资金集中管理
  3      协议及截至 2021 年、2022 年和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各年的资金集中管理协议全
         年上限。
         批准本公司与芯鑫租赁所订立日期为
         2020 年 9 月 4 日的框架协议及截至 2021
  4      年、2022 年、2023 年、2024 年和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各年有关芯鑫租赁框架协议
         全年上限。
  5      批准根据 2014 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的条

                                         7
       款建议授出 259,808 个受限制股份单位予
       本公司执行董事周子学博士。
       批准根据 2014 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的条
  6    款建议授出 86,603 个受限制股份单位予
       本公司执行董事赵海军博士。
       批准根据 2014 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的条
  7    款建议授出 259,808 个受限制股份单位予
       本公司执行董事梁孟松博士。

       批准根据 2014 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的条
  8    款建议授出 231,300 个受限制股份单位予
       本公司执行董事高永岗博士。
       批准根据 2014 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的条
  9    款建议授出 62,500 个受限制股份单位予
       本公司非执行董事陈山枝博士。
       批准根据 2014 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的条
       款建议授出 62,500 个受限制股份单位予
 10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William Tudor
       Brown 先生。
       批准根据 2014 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的条
 11    款建议授出 54,966 个受限制股份单位予
       本公司非执行董事童国华博士。
       批准根据 2014 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的条
 12    款建议授出 54,966 个受限制股份单位予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丛京生博士。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8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
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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