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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艾融软件: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22  

                        证券代码:830799          证券简称:艾融软件         公告编号:2022-014



                     上海艾融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上海艾融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
案》等多项议案。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着认
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1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 2021 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议案》,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
为:董事会编制的《上海艾融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
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执行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公司按照已建立了比较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制订了比较完善、合理的内部控
制制度,且相关的制度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 2021 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议案》的相关
内容。

    二、关于对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与摘要及编制过程的独立意见

    根据北交所相关信息披露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规章制度,我们
对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审议,我们认为:
    1、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2、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北交所的相关规定,
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 2021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
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21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
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 2021 年度财
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已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
表示无异议。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的相关内
容,并将该项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
够保持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熟悉公司业务,鉴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及审计工作
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
机构理由恰当。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议案内容与审
议程序合法、有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相应审计工作的资质,该所在
公司审计工作中表现出专业的执业能力及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有利于提高公
司规范运作水平;公司聘请其提供审计服务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内控体系,提高
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继续作为公司
的审计机构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相关内容,
并将该项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独立董事
认为: 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兼顾了对投资者合理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要,有利
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的相关内容,
并将该项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修订<上海艾融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修订<上海艾融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我们认为:
    公司本次董事会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此次修订的《上海艾融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修订<上海艾融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的相关内容,并将该项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确定公司 2022 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所处地域、行业
的薪酬水平,有利于强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经
营管理水平,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促进公司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确定2021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的议案》的相关内容,并将该项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上海艾融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上海艾融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并对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询问,我们认为: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
金被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占用等违法违规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
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不真实、不准确、未完整披露的情况,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上海艾融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相关内容,并将该项议案提请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的会
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的权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相关内容。

    九、关于《上海艾融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
监管指引第 4 号——股份回购》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审议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可,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
况、财务状况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
份,用于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自公司的自有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目前公司
资本结构稳定,整体流动性较好,偿债能力较强,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
债务履行能力及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一致同意公司以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公司实施股权激
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上海艾融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
议案》的相关内容。

    十、《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议案的具体内容,我们认为,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而发生的,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章程的规定。该议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相关内容。

    十一、《关于预计 2022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议案的具体内容,我们认为, 公司依据 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
易的实施情况,基于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
行了合理预计。公司 2022 年将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正常稳定
的经营,以确保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也
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有任何的影响。在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关联交
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相关内容,并将该项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艾融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邓路、陈明、雷富阳

       2022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