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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艾融软件: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2023-04-26  

                        证券代码:830799          证券简称:艾融软件              公告编号:2023-037



                       上海艾融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为回报公司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以未分配利润对股东进行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3 年 4 月 26 日披露的 2022 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85,630,294.87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62,503,977.21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210,688,500 股,根据扣除
回购专户 1,312,400 股后的 209,376,100 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红利 1.80 元(含税)。本 次权益分派共预计 派发现金红利
37,687,698.00 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
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
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
计报告》,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兼顾了对投资者合理回报和公司
可持续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的相关内
容,并将该项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经审议认为:本次公司
权益分派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的相关内
容,并将该项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公司章程第一百八十五条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如下: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基本原则
    1、利润分配政策应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的长远利益,并
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总额,不得损害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利润分配政策的论证、制定和修改过程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
社会公众股东的意见。
    (二)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
股利,在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
分配。
    (三)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公司主要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政策,即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
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则公司应当进行
现金分红;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如无重大投资计划
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
分配利润的 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
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如公司存在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进行现金分红可能导致无法满
足公司经营或者投资需要的,公司可以不实施现金分红。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
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 12 个月的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
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超过 5,000 万元或者公司未
来 12 个月的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
    (四)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若公司快速成长,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
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公司采取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时,需经公司股东大会
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五)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
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
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六)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盈利
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
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
理。
       (七)公司利润分配的审议程序
    1、公司每年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
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订。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
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要求
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明确的意见,董事会
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
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和邮件沟通或邀请中
小股东参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
关心的问题。
    2、公司因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应当在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年报
中披露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配低于规定比例的原因,以及公司留存收益的
确切用途,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因特殊情况而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
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以及独立董事的明
确意见。公司当年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八)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
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九)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公司应严格执行本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
连续性和稳定性。如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外
部经营环境的变化以及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要求,有必要对公
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作出调整或者变更的,相关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充
分论证,并听取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中小股东的意见,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
交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应当经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利润分配政策的披露
     公司应严格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以及披露要求,在定期报告或
者临时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和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



四、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或相关主体作出过关于利润分配的公开承诺,相关承诺未履
行完毕。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因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精选层挂牌事项,制定了在精选层挂牌后适用的《上海艾融软件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后因公司在北交所上市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有所不同而于 2021 年 12
月修订)及《精选层挂牌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
制度,对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进行了具体安排。
     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上述制度进行利润分配,切实保障投资者收益权。



五、其他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
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将在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 2 个月内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上海艾融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上海艾融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
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三)《上海艾融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上海艾融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