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克莱特: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公告2022-08-12
证券代码:831689 证券简称:克莱特公告编号:2022-075
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 2022 年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2 日召开了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
案》、《关于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方提供担
保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中信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等五个议案。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及《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盛军岭女士为公司董事长的提名方式、程序及提名人资格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盛军岭女士作为公司董事长,具有相应的任职资格,符
合担任公司董事长的条件,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
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董事长的资格和能
力。因此同意提名盛军岭女士为公司董事长。
2、《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方提供担保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过对该事项的充分了解及事前审查,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威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方提供担保,是因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事项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对公司
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方提供担保相关内容表示认可,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方提供
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过对该事项的充分了解及事前审查,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威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方提供担保,是因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事项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对
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方提供担保相关内容
表示认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体
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拟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及决策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试行)》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
5、《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经过对该事项的充分了解及事前审查,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威海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方提供担保,是因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事项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对公司向中
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方提供担保相关内容表示认可,并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守海、钱苏昕、常欣
2022 年 8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