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克莱特: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26
证券代码:831689 证券简称:克莱特 公告编号:2023-029
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 2023 年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预计 2023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及《威海克莱
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事项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董事会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提出的分配预案,兼顾了对
投资者合理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 万元暂时闲置
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
的理财产品或券商保本型收益凭证,其审议程序和决策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北交所的规定。
3、《关于预计 2023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
需,对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
允,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董事会
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全部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一
致同意本议案并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 2023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合理,体现了对董事激励与约束作用,
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会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我们同意
该议案,并同意将《2023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5、《关于 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合理,体现了对高级管理人员激
励与约束作用,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会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
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
6、《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
期间,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
职业准则,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履行了聘约所规定的责任与
义务。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经审阅相关会议材料,我们一致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的《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
专项说明》(大华核字[2023]001795 号)客观、真实、完整,准确反映了公司的
实际情况,公司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8、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
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22]26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
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我们对 2022 年度公司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以及对外担保情况
进行了核查,我们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也不
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为境外子公司—克莱特墨西哥有限公司(Creditfan Ventilator
México, S. de R.L. de C.V.)提供担保,具体详见《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
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
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守海、钱苏昕、常欣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