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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维股份:东吴证券关于三维股份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2022-08-29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镇江三维输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



    镇江三维输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维股份”或“发行人”)向不特
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超额
配售选择权已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行使完毕。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
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为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
授权主承销商(以下简称“获授权主承销商”)。

    东吴证券就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情况核查说明如下:

    一、本次超额配售情况

    根据《镇江三维输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机
制,东吴证券已按本次发行价格 5.20 元/股于 2022 年 8 月 8 日(T 日)向网上投资者超
额配售 450.0000 万股,占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 15%。超额配售股票全部通过向本次发
行的部分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

    二、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情况

    三维股份于 2022 年 8 月 2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含第 30 个自然日,即自 2022 年 8 月 22 日至 2022 年 9 月 20
日),获授权主承销商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购买发行人股
票,且申报买入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截至 2022 年 8 月 26 日终,东吴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获授权主承销商,已利用本次
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部分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发行人股票 4,500,000
股,买入股票数量与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数量相同,因此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未
行使,未涉及新增发行股票情形。本次购买股票支付总金额为 23,253,352.52 元(含经
手费、过户费),最高价格为 5.20 元/股,最低价格为 5.05 元/股,加权平均价格为 5.16
元/股。

      三、超额配售股票和资金交付情况

      超额配售股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战略投资者与
发行人及东吴证券已共同签署《镇江三维输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战略投资者配售协议》,明确了递延交付条款。
本次战略投资者同意延期交付股份的安排如下:

                                      实际获配数量    延期交付数量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限售期安排
                                        (股)          (股)
        深圳市丹桂顺资产管理有限公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1     司-丹桂顺之实事求是伍号私募       1,923,000       1,595,998
                                                                        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证券投资基金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2     镇江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350,000       1,120,435
                                                                        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中阅资本管理股份公司-中阅定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3                                         769,000        638,233
        制 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北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4     交所精选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          600,000        497,971
                                                                        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5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00,000        331,981
                                                                        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6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0,000        157,691
                                                                        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7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90,000        157,691
                                                                        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合计                      5,422,000       4,500,000           —

      发行人应于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届满后的 3 个交易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上述延期交付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
期自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2022 年 8 月 22 日)起开始计算。

      四、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后发行人股份变动情况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具体为:

        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来源(增发及/或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                增发
 超额配售选择权专门账户:                                                   0899309929
 一、增发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增发股份总量(股):                                               0
 二、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拟变更类别的股份总量(股):                                   4,500,000

    五、对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的意见

    2021 年 5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申请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议
案》;2021 年 6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调整公司股票向不特
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方案并增设超额配售选择权;2021 年 12 月 8 日,
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申请股票向不特定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议案》,将公司申请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
调整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明确公司及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具体发行情
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
股票数量的 15%(即不超过 450.00 万股)。

    2022 年 7 月 29 日,公司与东吴证券签署了《关于镇江三维输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主承销协议》,明确授予
东吴证券行使本次公开发行中向投资者超额配售股票的权利。

    经获授权主承销商东吴证券核查:发行人董事会对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的授权合
法、有效;发行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符合《发行公告》等文件中披露的有
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公开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
总额的 25%,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镇江三维输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
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 韬                周蕾蕾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