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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创远仪器: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5-30  

                           证券代码:831961    证券简称:创远仪器      公告编号:2022-052



             上海创远仪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3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松江区高技路 205 弄 7 号 C 座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冯跃军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4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 52,440,22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78%。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4 人,持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 52,440,22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78%。
    经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及律师查验出席凭证,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 7 人,代表股份共计 42,120,29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 38.38%,最终均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

投票。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6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高管及相关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上海创远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 “公司”)与上海创远电子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远电子”)

 拟共同出资设立子公司上海创远基石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创远基石注册资本 5,000.00 万元,其中公司出资 3,500.00 万

 元,持有 70%股权,创远电子出资 1,500.00 万元,持有 30%股权。

     由于创远电子是公司控股股东,创远电子公司为关联方,本次

 共同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

 露的《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公告编号:

 2022-04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2,635,95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

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本议案关联股东冯跃军、吉红霞、

上海创远电子设备有限公司、诸暨卓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控股子公司上海创远基石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

权,用于 G60 科创走廊创远集团总部基地建设,具体内容以签订的

交易协议为准。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披露平台

(www.bse.cn)上披露的《控股子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4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2,440,22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

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股东回避表决情况。

(三)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

         于公

         司对

         外投

         资设
1               2,911,584    100%    0          0%    0          0%
         立子

         公司

         暨关

         联交

         易》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刘俊哲、黄钰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

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据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上海创远仪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
(二)上海创远仪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法律意见书




                              上海创远仪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