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创远信科:董事换届公告2023-02-14
证券代码:831961 证券简称:创远信科 公告编号:2023-006
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于 2023 年 2 月 14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冯跃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自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
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3,600,038 股,占公司股本的 2.5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
对象。
提名陈向民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自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
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353,082 股,占公司股本的 0.9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
对象。
提名陈忆元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自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
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8,915,364 股,占公司股本的 6.2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
对象。
提名王英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自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
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张涵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自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
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饶钢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自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
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朱伏生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自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
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
象。
(二)首次任命董事人员履历
陈向民先生,1969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先
后毕业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合肥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
师。1991 年 7 月至 2010 年 8 月,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四十一研究
所研究员、高级工程师;2010 年 9 月至 2015 年 4 月,任公司副总裁;
2015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总裁。
朱伏生先生,1974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先
后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复旦大学、东南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1996 年
7 月至 2000 年 10 月,历任中兴通讯南京研发中心开发工程师、项目经理
2000 年 10 月至 2018 年 9 月,历任中兴通讯上海研发中心开发部长、总
工程师、中兴通讯战略与技术委员会委员;2018 年 10 月至今,担任广东
省新一代通信与网络创新研究院院长。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
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
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本次换届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
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换届为任期届满正常换届,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符合公司治理要求,不会对公司生产与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选举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
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提名冯跃军先生、陈向民先生、陈忆元先生、王英女士、张
涵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股东大会表决。经
资格审查,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
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
相关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的相关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选举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
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提名饶钢先生、朱伏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并提请股东大会表决。经资格审查,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属于
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相关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的
相关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一)与会董事签字的《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
意见》
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