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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创远信科: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2023-04-21  

                        证券代码:831961         证券简称:创远信科        公告编号:2023-032



          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3 年 4 月 21 日披露的 2022 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

已经审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

司 的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262,860,535.18 元 , 母 公 司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283,188,970.08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142,840,508 股,

拟以扣除回购专户 1,513,803 股后的 141,326,705 股为基数,以未分

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3 元(含税)。本次权益

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6,077,048.32 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

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

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23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最终方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真核查了公司《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的分配方案,兼

顾了对投资者合理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要,未损害公司及公司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方案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核查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2 年年度审计报告》等与本次利润分配相

关文件。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

了公司目前的总体运营情况及公司所处发展阶段,以及公司未来发

展资金需求与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九条和第一百八十条对公司利润分配

做了约定,内容如下: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

发事项。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每年将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市场环境,

充分考虑股东的利益,实行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

利,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

的,可以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二)现金分红

    (1)公司当年盈利、可供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

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募集资金项目除外),公司可

以进行现金分红。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i.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

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超过 5,000

万元;

    ii.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
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2)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同时派发红

股。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

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等因素,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当年未分配的可分配利润可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公司派发股利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股东股

利收入的应纳税金。

    (三)股票股利

    公司经营发展良好,根据经营需要及业绩增长的情况,可以提

出股票股利分配方案。

    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i 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当期可分配利润为正;和

    ii 董事会认为公司具有成长性、并考虑每股净资产的摊薄、股

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等真实合理因素,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

全体股东整体利益。

    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的相关约

定。

四、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或相关主体作出过关于利润分配的公开承诺,相

关承诺未履行完毕。

    公司 2020 年 7 月 27 日,公司于“精选层”挂牌发行,公司或
相关主体作出“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目前该承诺正在履行

中。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符合承诺内容。



五、其他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

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权益

分派方案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2 个月内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与会董事签字的《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与会监事签字的《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

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

意见




                           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