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3523 证券简称:德瑞锂电 公告编号:2022-040 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下发《关于核准惠州市惠德瑞锂 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1627 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1,800 万股新股(含行使 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新股)。公司实际发行新股 1,799.98 万股(含行使超额配售选 择 权 所 发 新 股 234.78 万 股 ) , 发 行 价 格 为 9.67 元 /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174,058,066.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20,576,870.54 元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 153,481,195.46 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5 月 26 日和 2021 年 7 月 2 日汇入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 “大华验字[2021]000357 号”和“大华验字[2021]000468 号”《验资报告》 验证。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工商银行惠州仲恺 2008022029200392457 308,769.14 活期 高新区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惠州仲恺 2008022029200392581 3,374,482.61 活期 高新区支行 合计 --- 3,683,251.75 ---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174,058,066.00 减:承销保荐费用(含税) 15,370,000.00 二、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 158,688,066.00 加: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 271,873.19 三、本期可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58,959,939.19 四、本期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 1.惠德瑞锂电池制造产业园项目 84,259,548.23 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58,179,083.10 2.补充流动资金 65,807,473.49 3.发行费用 5,206,870.54 其中: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2,938,269.05 4.银行手续费 2,795.18 五、期末余额 3,683,251.75 注:报告期内,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累计转出 2,100.00 万元到通知存款账户 用于现金管理。截至报告期末,前述通知存款已全部转回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公司将募集资金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仲恺高新区支行签署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150,067,021.72 元。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58,179,083.10 元,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2,938,269.05 元。公司对本次置换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21]000359 号”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关于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 见》,对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事项无异议。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累计转出 2,100 万元到通知存款账户用于现 金管理。截至报告期末,前述通知存款已全部转回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 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拟投资的品种为保证本金安全的理财 产品、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拟投资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述议案内容进行现金管理,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方式为七天通知存款,累计使用额度为 2,100.00 万元,累计实现现金 管理收益 83,712.50 元,年化收益率 1.85%。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 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披 露违规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德瑞锂电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 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公司 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有效执行募集资金监 管协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 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会计师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德瑞锂电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北京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德瑞锂电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备查文件 (一)《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四)《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五)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净额 153,481,195.46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0,067,021.7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0,067,021.72 0.00% 总额比例 是否已 截至期末 变更项 投入进度 是否达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报告期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投 项目达到预定可 项目可行性是否 募集资金用途 目,含 (%) 到预计 (1) 额 入金额(2) 使用状态日期 发生重大变化 部分变 (3)= 效益 更 (2)/(1) 惠德瑞锂电池制 否 87,481,195.46 84,259,548.23 84,259,548.23 96.32% 2021 年 7 月 15 日 不适用 否 造产业园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否 66,000,000.00 65,807,473.49 65,807,473.49 99.71%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 153,481,195.46 150,067,021.72 150,067,021.72 - - - -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共开披露的 计划进度项目,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 不适用 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不适用 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58,179,083.10 元,以募集 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2,938,269.05 元。公司对本次置换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 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21]000359 号”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出具 了《关于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对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不适用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累计转出 2,100 万元到通知存款账户用于现金管理。截至报 告期末,前述通知存款已全部转回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情况说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拟投资 明 的品种为保证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拟投资的产品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述议案内容进行现金管理,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方式为 七天通知存款,累计使用额度为 2,100.00 万元,累计实现现金管理收益 83,712.50 元,年化收 益率 1.85%。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或归还银行借款情况说明 注:根据项目建设规划,惠德瑞锂电池制造产业园项目将于 2023 年全部达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