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德瑞锂电: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2022-08-23  

                        证券代码:833523             证券简称:德瑞锂电              公告编号:2022-081


                    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同意
公司将回购股份用途由“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
变更为“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现就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前回购股份方案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回
购资金总额不少于 1,500.00 万元,不超过 3,0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 25.00
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上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因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自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2022 年 6 月 2 日起,本次回购
价格上限由 25.00 元/股调整为 24.80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价格
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
    二、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1 日首次实施股份回购。截至 2022 年 7 月 31 日,公司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计回购公司股份 1,9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54%,最高
成 交 价 为 16.32 元 / 股 , 最 低 成 交 价 为 13.75 元 / 股 , 已 支 付 的 总 金 额 为
29,643,286.92 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公司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的 98.81%(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3 日、5 月 20 日、6 月 2 日、6 月 30 日、
7 月 4 日、8 月 1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回购
进展情况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尚未实施完毕,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
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三、回购方案本次变更情况
    公司拟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原
用途“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变更为“公司拟以
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除上述变更事项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均不作变更。本次变更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旨在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进一步提
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

途,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4 号-股份回购》
等相关规定,同时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回购股份用途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
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及公司
未来发展等因素,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持
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

次变更回购股份的用途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
第 4 号-股份回购》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议案的审议程序和内容符
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试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合法合规。综上,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同意公司变更回购股份用途。
    六、备查文件
    (一)《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