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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中设咨询: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3-03-16  

                            证券代码:833873         证券简称:中设咨询        公告编号:2023-025



                     中设工程咨询(重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
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
                                       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百一十九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基 第二百二十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基本
本原则                                 原则
(一)充分披露信息原则。除强制的信 (一)充分披露信息原则。除强制的信
息披露以外,公司可主动披露投资者关 息披露以外,在不涉及经营秘密的基础
心的其他相关信息。                     上公司可主动披露投资者关心的其他
(二)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应遵守 相关信息。
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有关规 (二)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
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及时。在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时应注意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
尚未公布信息及其他内部信息的保密, 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
一旦出现泄密的情形,公司应当按有关 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
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在开展投资者关系
(三)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公司应公 工作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其他内
平对待公司的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 部信息的保密,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
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中以任何方式发布或者泄漏未公开重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的投资者关 大信息。公司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出现
系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过度 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情形等,应当立
宣传和误导。                         即通过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信息披露
(五)高效低耗原则。选择投资者关系 平台发布公告,并采取其他必要措施。
工作方式时,公司应充分考虑提高沟通 (三)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
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
(六)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应主动听取 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
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资 会、提供便利。
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四)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
                                     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
                                     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五)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
                                     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
                                     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
                                     好的市场生态。
第二百二十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中公司 第二百二十一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中公
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一) 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
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经营方针等; 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经营方
(二)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 针等;
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三)公司依法
                                       (二)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
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包括生产经
                                       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
营状况、财务状况、新产品或新技术的
                                       (三)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
研究开发、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等;(四)
                                       息,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新
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公
                                       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
司的重大投资及其变化、资产重组、收
                                       股利分配等;
购兼并、对外合作、对外担保、重大合 (四)公司的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
同、关联交易、重大诉讼或仲裁、管理 (五)公司的文化建设;
层变动以及大股东变化等信息;(五) (六)股东权利行使的方式、途径和程
企业文化建设;(六)公司的其他相关 序等;
信息。                             (七)投资者诉求处理信息;

                                   (八)公司正在或者可能面临的风险和

                                   挑战;

                                   (九)投资者关心的与公司相关的其他

                                   信息(公司保密事项除外)。
-                                  第二百二十二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

                                   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告(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

                                   告);

                                   (二)年度报告说明会;

                                   (三)股东大会;

                                   (四)公司网站、电子邮件;

                                   (五)各种推介会;

                                   (六)公司介绍、宣传手册、邮寄材料

                                   等;

                                   (七)“一对一”沟通;

                                   (八)电话咨询、传真;

                                   (九)网络、电视、报刊及其他媒体;

                                   (十)投资者来访调研、现场参观;

                                   (十一)媒体采访与报道;

                                   (十二)分析师会议、路演。公司可多

                                   渠道、多层次地与投资者进行沟通,沟

                                   通方式应尽可能便捷、有效,便于投资

                                   者参与,降低沟通成本。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



   三、备查文件
(一)《中设工程咨询(重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中设工程咨询(重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设工程咨询(重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