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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中设咨询: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4-03  

                            证券代码:833873       证券简称:中设咨询      公告编号:2023-035



                中设工程咨询(重庆)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3 月 3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江北区港安二路 2 号 2 幢中设咨询九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黄华华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
相关规定,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者履行必要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65,679,1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82%。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4,6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综合考虑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为更好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
着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经审慎研究论证,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整
体投资方向不变更的情况下,对“工程检测实验室平台改扩建项目”的名称、
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实施内容、内部投资结构等进行变更并调整其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对“中设智慧云平台建设项目”实施内容、内部投资结构
进行变更并调整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中设工程咨询(重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
投项目变更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5,679,12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035,47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设工程咨询(重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公司拟修订《中设工程咨询(重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中设工程咨询(重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
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及《中设工程咨询(重庆)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公告编号:2023-02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5,679,12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一)   《关于   8,035,470       100%    0             0%     0           0%
          募投项
          目变更
          及延期
           的议
           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协力(重庆)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吴俊宏、余皓云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设工程咨询(重庆)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
    (二)《上海市协力(重庆)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设工程咨询(重庆)股份
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中设工程咨询(重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