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中设咨询: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设工程咨询(重庆)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2023-04-24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设工程咨询(重庆)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中设工程咨询(重
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设咨询”、“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中设咨询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了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根据控股子公司重庆中设培杰
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设培杰”)2023 年度贷款计划,公司拟
为中设培杰向有关银行和其他融资机构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金
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含 500 万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具体内容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同时授权法定代表人
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公司子公司的担保事宜,并签署有关担保事项的各项
法律文件,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试行)》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前述提供担保无需提交中设咨询股东大
会审议。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3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预计 2023 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是基于公司发展的合理需要。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
供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风险可控,符合公司
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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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提供担保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本次提供担保已经中设咨询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中设咨询股东大
会审议,本次提供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
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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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设工程咨询(重庆)股份
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郭玉良 王丹鹤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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