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流金岁月: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流金岁月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2022-03-30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流金岁月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
流金岁月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流金岁月”或“公司”)向不特定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就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
下: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根据公司子公司 2022 年度授
信计划,因北京银行内部授信签约主体划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云视互动文化
传播有限公司及北京漫视文创媒体科技有限公司由原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中关村海淀支行申请授信变更为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申请
授信,因此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北京云视互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 2,000 万元);期限为 2 年;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北京漫视文创
媒体科技有限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 2,000 万元),期限为 2 年。
上述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具体内容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2 年 1 月 6 日,流金岁月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及其关联方为全资子公司北京云视互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关
于公司及其关联方为全资子公司北京漫视文创媒体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议案。
流金岁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审议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
公司关联方王俭为北京云视互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北京漫视文创媒体科技有限
公司提供担保,并将《关于公司及其关联方为全资子公司北京云视互动文化传播
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议案、《关于公司及其关联方为全资子公司北京漫视文创媒
体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业经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 年 3 月 30 日,流金岁月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及其关联方为全资子公司北京云视互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提供
担保>》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及其关联方为全资子公司北京漫视文创媒体科技
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议案。流金岁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云视互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和北京漫视文创媒体
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及相关担保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本
次仅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基础上调整授信签约主体。因北京银
行内部授信签约主体划转,公司向北京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银行修改为北京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此次修改仅为银行内部签约主体划转,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尚需经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提供担保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
整,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提供担保业经流金岁月董
事会审议通过,本次提供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
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流金岁月传媒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李华峰 张韩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