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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流金岁月: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2022-03-30  

                        证券代码:834021            证券简称:流金岁月         公告编号:2022-022



                  北京流金岁月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流金岁月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2 年 3 月 30 日披露的 2021 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219,482,365.01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51,658,441.90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314,999,983 股,根据扣除
回购专户 6,000,000 股后的 308,999,983 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30,899,998.3
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
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
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22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提出的分配方案,兼顾了对投资
者合理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要,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该方案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
规定,并核查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1 年年度审计
报告》等与本次利润分配相关文件。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0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1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总体
运营情况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与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公司章程》对公司利润分配做了约定,内容如下:
    第三十一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公司股东享有收益权,有权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
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
    (三)公司股东享有参与权,有权参与公司的重大生产经营决策、利润分
配、弥补亏损、资本市场运作等(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股票并上市、融资、配股
等)重大事宜。公司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其优势地位剥夺公司中小股东的上述参
与权或者变相排挤、影响公司中小股东的决策。
    ……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
    第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
    ……
    (二)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
    第八十五条 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时,股东大会审议下列事项时,对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应当单独计票并披露:
    ……
    (二)制定、修改利润分配政策,或者进行利润分配;
    ……
    第一百一十一条 股东大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五)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
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公司董事会可
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配。公司应当制定利润分
配制度,并可以明确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原则等具
体规定。
    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公司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合理资金需求,
制定和实施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但公司利润分配不得影响公司的持续
经营;
    (二)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
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
该股东所分配的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三)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回报股东,具体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
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四)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应当征求独立董事的意见。



四、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或相关主体作出过关于利润分配的公开承诺,相关承诺未履
行完毕。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挂牌,公司
作出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目前该承诺正在履行中。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符
合承诺内容。



五、其他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
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将在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 2 个月内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北京流金岁月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流金岁月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北京流金岁月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