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流金岁月: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流金岁月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股权激励计划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2022-08-22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流金岁月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股权激励计划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作为北京流金岁月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流金岁月”或“公司”)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
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
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监管指引》”)、《公司章程》、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流金岁月调整股权激励计
划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流金岁月调整股权激励计划及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本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2021 年 6 月 9 日,流金岁月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关于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提请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等议案。同日,流金岁月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等议案。流金岁月
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1 年 6 月 10 日,流金岁月披露了《北京流金岁月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
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
见》、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等公告。
2021 年 6 月 11 日至 2021 年 6 月 20 日,流金岁月在公司内部就股权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包括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天。公示
期间,公司全体员工未对提名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
2021 年 6 月 21 日,流金岁月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的核查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流
金岁月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2021 年 6 月 28 日,流金岁月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关于提请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等议案。2021 年 6 月 29 日,
流金岁月披露了《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公告》。
2021 年 7 月 14 日,流金岁月披露了《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结果公
告》,公司完成了股权激励计划的期权授予登记工作,共向 11 名激励对象授予
600 万份股票期权。
2021 年 9 月 28 日,流金岁月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等议案。流
金岁月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及相关议案发表了
独立意见。2022 年 3 月 30 日,流金岁月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
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议案。
流金岁月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相关议案发表了独
立意见。
2022 年 8 月 21 日,流金岁月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议案及《关
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议案,2022 年 8 月 22 日,流金岁月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公司调整股权激励计划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和《关于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流金岁月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调
整股权激励计划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调整事项
1、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授予数量调整的说明
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公司授予股票期权且完
成期权登记的 11 名激励对象中,有 1 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决定取消上述激励
对象的激励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200,000 份。本次注销完
成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1 人调整为 10 人,授予的股票
期权数量由 6,000,000 份调整为 5,800,000 份。
本次注销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合计 200,000 份,公司董事会将根据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办理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相关手续。
2、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说明
2021 年 9 月 28 日,流金岁月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议案,即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210,000,000
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转增 5 股。2021 年 10 月 22 日,流金岁月披露了《北京流金岁月传媒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因参与分派股本基数变动调整权益分派比例的公告》,调整后拟
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 204,000,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
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转增 5.147058 股。2021 年 11 月 5 日,公司 2021 年半年度
权益分派实施完毕。
2022 年 3 月 30 日,流金岁月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议案,即公司目
前总股本为 314,999,983 股,根据扣除回购专户 6,000,000 股后的 308,999,983 股
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2022 年 5
月 30 日,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完毕。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应对股票期权授予数量及行权
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1)股票期权授予数量调整
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调整方法为:
Q=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
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Q 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Q 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由于回购股份不参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因此本次股票期权不涉及授予数量
的调整。
(2)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
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调整方法为:
P=P0÷(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根据权益分派方案,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
(每 10 股分红金额÷10)÷总股本=308,999,983*(1÷10)÷314,999,983=0.0980952;
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转增股数=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每 10 股转增 股数÷10)
÷总股本=204,000,000*(5.147058÷10)÷210,000,000=0.4999999
调整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6.13-0.0980952)÷(1+0.4999999)=4.0212701
元/份
2、本次调整后期权授出权益分配情况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 占授出权益总量 占权益分派实施完
项目
(份) 的比例 成后股本的比例
核心员工(10人) 5,800,000 100% 1.84%
合计 5,800,000 100% 1.84%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核查意见
1、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监管指引》、《公司章程》、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
2、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流金岁月董事会对流金岁月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
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监管指引》、《公司章程》、《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调整在股东大会授予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之内,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并经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已按规定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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