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同力股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3-01
证券代码:834599 证券简称:同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8
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2 月 2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通过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叶磊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公司已于 2022 年 2 月 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
披露《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
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2-004)。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80,326,33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7798%。
1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6,4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7%。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4 人,董事樊斌、徐昭、戴一凡无法现场出席,
通过腾讯会议参加;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监事郭振军、杨国威无法现场出席,通过
腾讯会议参加;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申请贰亿元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前期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积极
协商并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综合授
信业务,额度为贰亿元人民币,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授信额度金额为贰亿元(:
200,000,000.00),申请授信期限一年,具体授信金额、期限、利率及相关权利
义务关系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订的授信合同为准;
(2)授权法定代表人叶磊或其指定第三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全权办理与本
次授信事项有关的所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决定具体授信使
用等。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80,316,67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6%;
反对股数 9,66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4%;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2
(二)审议通过《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申请一般信用风险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1)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一
般信用风险票据池质押融资专项授信,用途为经营周转,授信额度金额为壹亿伍
仟万元(:150,000,000.00),申请授信期限为一年,业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
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非融资性保函、国际贸易融资等,具体授信金额、
期限及相关权利义务关系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订的授信
合同为准;
(2)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低
信用风险票据池质押融资专项授信,授信额度为伍仟万元(:50,000,000.00),
申请授信期限一年,授信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全额保证金质押业务、银行承兑汇票
质押业务、存单质押业务、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国内信用证贴现业务、国际
信用证福费庭等低风险业务;具体授信金额、期限及相关权利义务关系以公司与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订的授信合同为准;
(3)授权法定代表人叶磊或其指定第三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全权办理与本
次授信事项有关的所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决定具体授信使
用等。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80,316,67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6%;
反对股数 9,66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4%;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西安同力重工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
一般信用风险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3
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西安同力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同力”)业务
发展需要,经公司暨西安同力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积极协商并达成
初步合作意向,西安同力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一般信用风险
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授信额度为伍仟万元人民币,由公司为西安同力提供
连带责任担保且西安同力其他股东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内容如下:
(1)同意西安同力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一般信用风险票
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授信额度金额为伍仟万元(:50,000,000.00),申请
授信期限一年,授信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国内
信用证及其项下的贸易融资、国内非融资性保函、涉外非融资类保函等,具体授
信金额、期限及相关权利义务关系以西安同力重工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西安分行签订的授信合同为准。
(2)同意公司为西安同力该笔融资业务及其产生的相关利息、费用等提供
连带责任担保(西安同力其他全体股东一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担保项下的
授信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及其项下
的贸易融资、国内非融资性保函、涉外非融资类保函等,具体保证担保金额、期
限及担保权利义务关系等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订的最高
额保证合同(合同名称)为准。
(3)授权西安同力重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许亚楠或其指定第三人在上述
授信额度内全权办理与本次授信事项有关的所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法
律文件、决定具体授信使用等。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99,098,72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1%;
反对股数 9,66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9%;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股东许亚楠、牟均发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和斗山(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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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议案内容:
详 细 内 容 见 公 司 2022 年 2 月 9 日 于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www.bse.cn)披露的《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
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80,316,67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6%;
反对股数 9,66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4%;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鑫国际融资租赁(深圳)有限
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 细 内 容 见 公 司 2022 年 2 月 9 日 于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www.bse.cn)披露的《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
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80,316,67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6%;
反对股数 9,66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4%;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
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 细 内 容 见 公 司 2022 年 2 月 9 日 于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www.bse.cn)披露的《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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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80,316,67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6%;
反对股数 9,66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4%;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七)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议案 《西安同力重工有限 14,000 59.1716% 9,660 40.8284% 0 0.0000%
三 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
请一般信用风险票据
池质押融资业务并提
供担保 》的议案;
议案 《陕西同力重工股份 14,000 59.1716% 9,660 40.8284% 0 0.0000%
四 有限公司和斗山(中
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
的议案;
议案 《陕西同力重工股份 14,000 59.1716% 9,660 40.8284% 0 0.0000%
五 有限公司和中鑫国际
融资租赁(深圳)有限
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
务 》的议案;
议案 《陕西同力重工股份 14,000 59.1716% 9,660 40.8284% 0 0.0000%
六 有限公司和江苏金融
6
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
展融资租赁业务 》的
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刘兵舰、王储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股东审议并签字确认的《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二零二二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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