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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同力股份:提供担保的公告2022-11-09  

                        证券代码:834599           证券简称:同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2-126



                      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更好地促进公司产品销售、改善公司现金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陕西省分行申请授信额度 2 亿元,其中:短期流动资金贷款 5,000 万元、
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5,000 万元、低风险业务 1 亿元(缴存全额保证金开具银行
承兑汇票业务),授信期限一年。
    为提高市场占有率、加速货款回笼、帮助经销商降低融资成本、缩减融资
审批时间,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协商开展销易达业务,将
上述公司所获授信 2 亿元中的 5,000 万元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允许公司调剂
使用,在公司不使用的期间该 5,000 万元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可调剂给符合
条件的经销商专项用于购买公司产品,授信期限一年。经销商所使用的流动资
金贷款最高额度 5,000 万元由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提供担
保。
    本次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合作开展的销易达业务是指在
公司以款到发货、货到付款或赊销为结算方式的交易中,中国银行对公司认可
的下游经销商提供授信支持,在公司同意于经销商未按期偿还融资本息及相关
费用时承担还款责任的前提下,中国银行全额占用公司授信额度为经销商提供
融资,融资款项用于经销商向公司支付货款的业务。销易达业务协议有效期一
年,自双方签署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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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银行授予公司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5,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73%。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 年 11 月 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陕
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申请贰亿元综
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销易达业务借款人(即被担保人)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经销商:

    1、被担保人必须是与公司无关联关系并签署购销合同的既有经销商,而且
历史上未发生大额欠款和长时间欠款行为;

    2、被担保人必须是通过公司资信审核及中国银行资信审核的信誉良好的、
有还款能力的经销商;

    3、被担保人无不良商业履约记录,在金融机构无不良授信记录和恶意逃废
债行为,在外汇管理局、海关、税务等其他机关无违规记录;

    4、被担保人必须是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管理规范;

    5、被担保人必须是经公司推荐,且与公司合作在两年以上(基于公司良好
的行业地位,可申请将该条件放宽至一年),业务往来正常,以往付款记录良好;

    6、被担保人在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营业部开立销售回款账户。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经销商拟与中国银行签订《销易达业务合作协议》,针对公司在中
国银行已批 5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额度,结合公司实际需求,拟将该额度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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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为销易达业务额度,为公司核心经销商提供融资服务。融资期限应与经销商
销售资金回笼期限相匹配,最长不超过 1 年。经销商融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合
同/订单金额的 80%。
    公司、经销商拟与中国银行签订《销易达业务合作协议》,中国银行与经
销商签订《销易达业务融资合同》;经销商提交《销易达业务融资申请书》及贸
易背景资料;公司提交《销易达业务风险承担函》,承诺在经销商融资逾期时
承担还款责任;中国银行全额占用公司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为经销商
办理融资;融资到期,经销商正常还款,中国银行释放公司短期流动资金贷款
授信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一)担保原因
    鉴于销易达业务能够更好地推动产品销售、市场开发、加速货款回笼、
降低融资成本、缩减融资审批时间,因此董事会同意销易达业务,同意为下
游经销商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的借款提供担保。


(二)担保事项的利益与风险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对信誉良好且具备银行贷款条件的经销商提供销易
达信贷担保,可有效防控风险。实施该项业务有利于推动公司产品的销售,满
足经营发展的需要;同时能够降低公司分期业务的风险,降低经销商融资成本
和减少审批时间,能有效缓解经销商暂时性的资金紧缺问题,加快公司货款回
笼,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与经销商的双赢。
    公司将严格筛查被担保人,同时制定严格的筛查条件,落实担保责任和担
保责任人,及时跟踪被担保人日常经营及还款情况,合理控制担保风险,确保
担保事项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帮助信誉良好的经销商共享银行授信额度,该项
业务的实施有助于推动公司产品的销售,是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
不存在为主要股东或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行为,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
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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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不利影响,风险相对可控,不会对公司和股东利益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因此,
同意为下游经销商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的借款提供担保,同意
《关于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申请
贰亿元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对外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业务,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
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安信证券认为:同力股份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的
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完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对外担保系根据公司
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不
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项目                    数量/万元
                                                           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余额       123,368.83              67.28%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
                                              123,368.83              67.28%
 提供的担保余额

 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                             0.00          -

 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                                 0.00          -

 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0.00          -

   注:数据截止日 2022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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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对外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67.28%。
    2022 年 2 月 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 2022 年 2 月 25 日公
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西安同力重工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一般信用风险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并提供担保》、《陕
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和斗山(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鑫国际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
赁业务》和《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融资
租赁业务》的议案。斗山租赁增加授予公司销售配套融资租赁合作担保额度最高
人民币 5 亿元(增加后合计授予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额度有效期 1 年;
中鑫租赁授予公司销售配套融资租赁合作担保额度最高人民币 1 亿元,额度有效
期 1 年;江苏金租授予公司销售配套融资租赁合作担保额度最高人民币 3 亿元,
额度有效期 1 年;公司为西安同力申请一般信用风险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授
信额度金额 5000 万元及其产生的相关利息、费用等,公司及西安同力其他全体
股东共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 2022 年 5 月 9 日
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和信达金融
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信达租赁授予公司销售配套融资租赁
合作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额度有效期 1 年。
    2022 年 8 月 1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22 年 9 月 2 日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兴业金租签署《车辆融资租赁合作协
议》,兴业金租授予公司销售配套融资租赁合作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与越
秀租赁签署《工程机械设备融资租赁业务合作协议》,越秀租赁授予公司销售配
套融资租赁合作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与浙银租赁签署《融资租赁合作协
议》,浙银租赁授予公司销售配套融资租赁合作额度为人民币不超过 3 亿元;上
述业务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1 年。与浙商银行开展分销通业务,
分销通管控额度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业务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 2 年。与浙商银行签署《关于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和浙商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需要,
在不超过(含)3 亿元人民币的额度内开展资产池业务,业务期限为自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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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 年。
    2022 年 11 月 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陕西同力
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申请贰亿元综合授信业
务》的议案,同意为下游经销商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的最高额度
5000 万元借款提供担保,业务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1 年。该事
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最近一年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尚在合同有效期内的对外担保额度与
本次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 37.00 亿元(含对合并报表范围
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01.79%,占最近一
期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 72.28%。
    截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 123,368.83 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67.28%。

七、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员签字确认的《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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