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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同力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2023-03-14  

                         证券代码:834599          证券简称:同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3



                       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者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同一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
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3 月 29 日 15: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3 年 3 月 28 日 15:00—2023 年 3 月 29 日 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
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
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
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
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
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
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
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
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
热线电话 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
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
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
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4599         同力股份       2023 年 3 月 23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刘兵舰、王储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八)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
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独立董事戴一凡作为征集人向
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投票权。
    有关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的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
《 关 于独立董事就股权激励相关议案 公开征集表决权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5)。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
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
益、核心团队及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
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
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
划》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
激励计划”)。
    详细内容见公司 2023 年 3 月 14 日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编号:2023-010)。


           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相应地拟定了激励对象名单,除过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外,还有部分核心员工,本次股权激励名单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定的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激励计
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及授予条件。
    详细内容见公司 2023 年 3 月 14 日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告编号 2023-025)。


          审议《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为保证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规
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详细内容见公司 2023 年 3 月 14 日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告编号:2023-011)。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本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需要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以下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的数量做相应的
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
格做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
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决定激
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
券交易所提出申请行权、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7)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等待事宜;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
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
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等;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
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
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
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按照既定的方法和程序,将股票期权总额度在各激励对象
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在权益完成授予登记前,将部分激励对象放弃的额度分配
给其他激励对象;
    (11)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
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
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
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
政府部门、监管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
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
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
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
予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审议《关于与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签署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
   协议》的议案;
    针对公司实施的本激励计划,公司拟与激励对象签署《2023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授予协议》。本协议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署。


           审议《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业务)团队的稳定性,吸引与留住
优秀人才,保证业务长期稳健发展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提名王永等
3 人为公司核心员工。上述提名尚需向公司全体员工公示和征求意见。
    详细内容见公司 2023 年 3 月 14 日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
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审议《关于修订<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 2023 年 3 月 14 日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公告编号:2023-019)和《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草案)》(公
告编号:2023-020)。


           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西安主函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函数”)为了
更好地的激励管理团队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快速稳定发展,拟对主函
数进行增资扩股,计划通过向管理团队增资,进一步增强管理团队的主人翁精神,
培养管理团队归属感,极大的激励管理团队,勇于技术创新,实现主函数长足高
效壮大发展。
    具体增资方案为:
    1、面向管理团队按照每 1 元注册资本 2 元的价格增资 1000 万元(即:按照
2000 万元的价格增加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2、包括本公司在内的主函数现有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不参与本次增
持股份。
    特别提示: 1)、本议案如果经本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公司将在主函数就本议案的增资方案召开的股东大会上投赞成票。
    (2)、本议案的增资方案如果最终经主函数股东会审议通过并且增资完成
后,本公司对主函数的持股比例将变为 26.67%,主函数管理团队的持股比例将
变为 58.00%,本公司将不再对主函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特别说明:(1)、2019 年、2020 年、2021 年,主函数总资产、净资产、营
业收入、净利润指标,主函数占合并报表的比例都不足 1.5%,因此合并报表范
围变化对公司整体业务没有较大影响。
    (2)、2021 年 12 月 31 日主函数的实收资本 1452.80 万元、净资产 1132.75
万元,2021 年度主函数营业收入 1201.04 万元、净利润 93.54 万元;2022 年 6
月 30 日主函数的实收资本 1452.80 万元、净资产 1048.02 万元,2022 上半年主
函数营业收入 688.88 万元、净利润-84.72 万元;因此本次增资属于溢价增资,
不存在折价增资的情形。


          审议《关于修订<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 2023 年 3 月 14 日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和《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公告编号:2023-022)。


          审议《关于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
   分行申请叁亿元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前期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积极
协商并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综合授
信业务,额度为叁亿元人民币,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授信额度金额为叁亿元(:
300,000,000.00),申请授信期限一年,具体授信金额、期限、利率及相关权利
义务关系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订的授信合同为准;
    (2)授权法定代表人叶磊或其指定第三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全权办理与本
次授信事项有关的所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决定具体授信使
用等。


           审议《关于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
   安分行申请叁亿元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前期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积极
协商并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综合授
信业务,额度为叁亿元人民币,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授信额度金额为叁亿元(:
300,000,000.00),申请授信期限一年,具体授信金额、期限、利率及相关权利
义务关系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订的授信合同为准;
    (2)授权法定代表人叶磊或其指定第三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全权办理与本
次授信事项有关的所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决定具体授信使
用等。


           审议《关于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叁亿元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前期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
分行积极协商并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
安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额度为叁亿元人民币,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授信额度金额为
叁亿元(:300,000,000.00),申请授信期限一年,具体授信金额、期限、利率
及相关权利义务关系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订的
授信合同为准;
    (2)授权法定代表人叶磊或其指定第三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全权办理与本
次授信事项有关的所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决定具体授信使
用等。


           审议《关于西安同力重工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
   行申请伍仟万元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西安同力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同力”)业务
发展需要,经公司暨西安同力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积极协商并达成
初步合作意向,西安同力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综合授信业务,额
度为伍仟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如下:
    (1)同意西安同力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
授信额度金额为伍仟万元(:50,000,000.00),申请授信期限一年,具体授信
金额、期限、利率及相关权利义务关系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签订的授信合同为准;
    (2)同意授权西安同力重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秦志强或其指定第三人在
上述授信额度内全权办理与本次授信事项有关的所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
关法律文件、决定具体授信使用等。


            审议《关于和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续签融资租赁业务》的议
   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 2023 年 3 月 14 日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为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审议《关于和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续签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 2023 年 3 月 14 日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为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审议《关于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陕西省分
   行申请叁亿元流动资金类贷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前期与中国进出口银行陕西省分行积极协商
并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公司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陕西省分行申请流动资金类贷
款,额度为叁亿元人民币,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陕西省分行申请授信额度金额为叁亿元(:
300,000,000.00),主要用于公司对外贸易领域贷款(具备品种为出口卖方信贷),
用于公司成套及高技术含量产品出口所需资金,申请授信期限一年六个月,具体
授信金额、期限、利率及相关权利义务关系以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陕西省分行
签订的授信合同为准;
    (2)授权法定代表人叶磊或其指定第三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全权办理与本
次授信事项有关的所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决定具体授信使
用等。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一、二、三、四、五、七;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一、二、三、四、五、十
四、十五;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一、二、三、 四、五、八、
十三;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
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
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3 年 3
月 28 日 17:00 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 年 3 月 28 日
(三)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029-3800 1200
(二)会议费用:无需缴费,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