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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同力股份: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3-03-14  

                        证券代码:834599          证券简称:同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1



                   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为保证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
励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诚信
勤勉地开展工作,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股权激励计划执行的计划性和有效性,
促进激励对象考核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引导激励对象提高工作绩效,
提升工作能力,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执行提供评价依据;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
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
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
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
提高管理绩效及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
    四、考核机构
    1、公司董事会负责领导和审核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2、公司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相关部门组成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考
核工作。考核工作小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3、公司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
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
    4、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及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考核年度为 2023 年、2024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
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首次及预留授予权益的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分别如下:

                 对应考核
 行权期                      公司业绩考核目标
                 年度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
 第一个行权期    2023 年     长率不低于 34%;且,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
                             数,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3%。
                             满足下列任一条件:
                             1、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
                             增长率不低于 41%;且,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
                             数,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8%。
 第二个行权期    2024 年
                             2、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2024
                             年营业收入累计值的增长率不低于 175%;且,
                             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2024 年净利
                             润累计值的增长率不低于 171%。
    注: 上述“营业收入”为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的营业收入;上述“净利润”为经
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因实施股
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为计算依据。
    若行权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行权。如公司未达
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权益不得行权,由公
司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
施。公司依据本办法,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激励对象
的个人考核年度结果划分为优秀(A)、良好(B)、达标(C)、较差(D)四档,
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行权的比例:
     考核结果                        合格                    不合格
                          A            B           C             D
     评分等级
                       (优秀)      (优良)    (达标)      (较差)
   个人行权比例          100%        100%        50%           0%

    若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额度=个人
行权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行权数量。
    激励对象当期因考核原因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
年度,由公司统一安排注销。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激励对象只有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满足条件的前提下,才能行权对应
当期获授的股票期权;若公司未满足某一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的,所有激
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予以注销。
    (二)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额度
=个人行权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行权数量;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
权由公司予以注销。
    七、考核期间与次数
    1、考核期间
    本激励计划考核期间为 2023 年-2024 年两个会计年度。
    2、考核次数
    本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考核年度为 2023 年-2024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
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八、考核办法和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董事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
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
    董事会根据考核报告,确定被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可行权的资格及数量。
    九、考核结果的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1、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董事会应在考核工作结束后 5 个
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通知的五个工作日
内向董事会提出申诉,董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根据复
核结果对考核结果进行修正。
    (二)考核结果归档
    1、考核结束后,董事会办公室须保留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
    2、为保证绩效激励的有效性,绩效记录不允许涂改,若需重新修改或重新
记录,须考核记录员签字。
    3、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该计划结束三年后由董事会办公
室负责统一销毁。
    十、附则
    1、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
    2、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存在冲突的,
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为准。
    3、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本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