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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力佳科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2022-12-19  

                        证券代码:835237        证券简称:力佳科技         公告编号:2022-138



                 力佳电源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力佳电源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和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一代高性能锂原电池产业化项目”和“研
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宜昌力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力佳”)。
    为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以增资的形式转入募投项
目的实施主体宜昌力佳。按照调整后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公司拟向宜昌力佳增
资 162,568,155.34 元,增资完成后宜昌力佳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8000 万元,公司仍持有宜昌力佳 100%股权。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规范存
放、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情况。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本次投资系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故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6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
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
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对象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    增资情况说明
       本次增资完成后宜昌力佳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8000 万元,公司
仍持有宜昌力佳 100%股权。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内容
       根据《力佳电源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以及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司根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调整
后的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具体情况如下,下列项目实施主体均为宜昌力佳。

                                                                单位: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号
          新一代高性能锂原电
   1                            296,093,900.00       148,287,304.28
             池产业化项目

   2         研发中心项目        50,329,400.00       14,280,851.06

              合计                  346,423,300.00     162,568,155.34



   3.    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则的要求,为确保募集资金规范管
理和使用,宜昌力佳已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将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
保荐机构以及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次增资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用于募投项目的使用。
(二)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说明
       本次增资资金来源为公司募集资金。



三、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投资无需签署投资协议。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公司将募集资金以增资方式投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是基于募投项目
实施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


(二)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是对全资子公司的增资,合法合规,不存在重大风险,但仍存在
一定的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密切关注全资子公
司的经营管理情况,确保投资安全,风险可控。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
       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宜昌力佳进行增资符合募投项目的资金投向及实际资
金需求,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完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而满足公
司业务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
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募投项目的资金投向及实际资金需求,有助于推进募投
项目顺利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
目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力佳电源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
议》
       2、《力佳电源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
议》
       3、《力佳电源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力佳电源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