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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力佳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资产的公告2023-02-20  

                        证券代码:835237         证券简称:力佳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4



                 力佳电源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力佳电源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常
州力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力泰”)为快速扩大生产经营规
模,拟向常州丰泰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泰锂能”)购买部分实物资
产。丰泰锂能曾为公司外协供应商,本次交易完成后丰泰锂能将尽快完成注销
程序,常州力泰将引入丰泰锂能的股东周群、钟卫平、吴弘为小股东。根据江
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提供的资产评估报告,本次拟购买资产总计
1755.38 万元(含税),其中机器设备 441.28 万元,存货 1314.10 万元。经交易
双方友好协商,最终交易价格为 1750 万元(含税)。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适用于上
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之外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
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达到规定的比例,导致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资产、收
入发生重大变化的资产交易行为(以下简称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力泰本次拟购买资产与主营业务和生产经营相关,不
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 2023 年 2 月 1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常州丰泰锂能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常州市钟楼区怀德南路 218 号
   注册地址:常州市钟楼区怀德南路 218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2 年 10 月 12 日
   法定代表人:周群
   实际控制人:周群
   主营业务:扣式锂电池、无汞碱锰电池、无汞碱锰电池组的技术研发,技术
   转让,技术服务,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500 万元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机器设备和存货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3、交易标的所在地:常州市钟楼区
交易标的为股权以外的非现金资产的披露
    常州力泰本次收购的资产为丰泰锂能基于评估基准日申报的实物资产,主
要包括存货及机器设备,具体如下:
    (1)存货
    申报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正极焊片、负极焊片、方形背胶等)、在库周转
材料(气缸、垫片等)、产成品(带线电池、各型号电池等)、在产品(镶塑盖、
钢带、字壳、负极盖等) 以及在用周转材料(输入板、点位块、皮带)等。经
现场勘察盘点,存货均可正常使用,不存在呆滞存货。
    (2)机器设备
    申报的机器设备主要包括注塑机、自动上料机、 自动压力机、正极片装
盒机、自动套管机等,目前位于该公司的注塑车间、冲制车间、打片车间、拌
粉车间以及财务部、销售部等地,经现场核实 70%以上设备为 2018 年及以后
年度购置并投入使用,目前所有设备状态完好,可正常使用。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
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
情况。


(三)交易标的审计、评估情况
    1、常州力泰委托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拟收购资产的市场
价值进行评估。
    2、经评估,在评估基准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常州丰泰锂能科技有限
公司申报的实物资产采用成本法评估后的市场价值为 1,755.38 万元(含增值
税口径)。



四、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为以评估报告市场价值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共同协商
确定。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1 资产购买:各方确认,根据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
产评估报告,丰泰锂能同意以人民币 1750 万元(“转让费用”)的价格(含税
价格),向常州力泰出售生产制造设备和存货资产(“标的资产”),具体名称、
规格、数量详见附件一:资产明细表,常州力泰同意以上述价格受让标的资产。
    2 交付与安装:在本协议生效后,丰泰锂能应尽快将标的资产交付予常州
力泰,交付地点位于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广源路 132 号(5 幢-01、02),各方
确认标的资产按照其交付时状态为准进行交付。标的资产交付时间至迟应不晚
于本协议签署后 1 个月。丰泰锂能进行标的资产交付时,一并将资产使用手
册、质量保证及维修证书(如有)交付予常州力泰。
    于标的资产运抵上述常州力泰指定交付地点当日,常州力泰与丰泰锂能应
指派有关人员办理标的资产签收手续,丰泰锂能应负责标的资产的拆卸、运输、
安装与调试,使标的资产满足常州力泰的生产及运营需求。因标的资产拆卸、
运输、安装及调试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丰泰锂能承担。
    3 标的资产的所有权:各方确认,标的资产交付前,标的资产的所有权由
丰泰锂能完整享有;自标的资产交付之时起,标的资产的所有权由丰泰锂能转
让予常州力泰,相应的毁损、灭失等风险也一并转移至常州力泰。
    4 标的资产的维护及维修:于交付完成后,常州力泰应自行负责对标的资
产进行维护及维修,但丰泰锂能须给予常州力泰相应协助。
    5 付款方式:常州力泰应按照以下安排向丰泰锂能支付转让费用:于本协
议签署生效之日起的一(1)周内,常州力泰应向丰泰锂能支付转让费用;本协
议所述的转让费用金额均为含税金额,丰泰锂能应就付款款项向常州力泰开具
对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对应金额的增值税由常州力泰承担。
    6 丰泰锂能的声明与保证:丰泰锂能向常州力泰声明和保证,在本协议签
署日:
    (1)其是一家根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享有一切
必要的权力与权限签署、递交和履行本协议;
    (2)本协议一经各方或其授权代表正式签署即构成对其有效、有约束力并可
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件;
    (3)其对标的资产拥有良好且可出售的所有权,标的资产上不存在任何权利
负担,标的资产交付完成后,常州力泰将获得所有标的资产的良好且可出售的
所有权;
    (4)本次收购标的资产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会
与常州力泰及其母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丰泰锂能人员及债权债务不随同标的资
产交易进入常州力泰及其母公司,如常州力泰及其母公司拟录用丰泰锂能的人
员,由常州力泰及其母公司自行考核合格后予以录用,并与被录用人员按照有
关规定签署新的劳动合同;
    (5)本次交易完成后,丰泰锂能将在 2024 年 4 月 30 日前完成注销程序,注
销程序所涉及的所有费用由丰泰锂能自行承担。
    7 常州力泰的声明与保证
    常州力泰向丰泰锂能声明和保证,在本协议签署日:
    (1)其是一家根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享有一切
必要的权力与权限签署、递交和履行本协议;
    (2)本协议一经各方或其授权代表正式签署即构成对其有效、有约束力并可
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件;
    (3)签署、交付和履行本协议不会导致其违反任何已经签署的协议或法律、
法规的规定;
    (4)其有能力支付全部转让费用并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且其用于支付转
让费用的全部资金均为合法取得。
(二)交易协议的其他情况
    无



六、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资产将整合锂微型电池相关资产及人才,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竞
争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进一步深化公司差异化经营的市场布局,
稳步扩大规模产能和收入、利润渠道,提升公司的行业影响力和品牌价值。
    本次交易资金为常州力泰自有及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
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七、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是基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长远利益和战略规划所作出的审慎决
策,可能存在一定市场风险和管理风险。公司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及子公司
的治理结构,加强对资产的监督与控制,积极防范和应对可能发生的风险,确
保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资产购买的安全。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力佳电源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资产转让协议》
    3、《资产评估报告》




                                    力佳电源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