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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力佳科技:回购股份结果公告2023-03-07  

                           证券代码:835237           证券简称:力佳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1



                     力佳电源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力佳电源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 年 1 月 4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回
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 2022-135)。回购方案的主要情况如下:
       (一)回购用途及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提升公司股票长期
             投资价值,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
             同时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
             员工的积极性,使得公司股东、员工共享公司发展成果,公司拟将本次以
             自有资金回购的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公司将根据《公司法》、北京证
             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制定具体股权激励计划,并在履行完毕相关审议程
             序后实施。
       (二)回购方式
                 本次回购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
       (三)回购价格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
             股价,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 18.18 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 30 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交
             易均价为 17.91 元,拟回购价格上限不低于上述价格,不高于上述价格的
             200%。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
             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回购价格。
       (四)拟回购数量、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 180,000 股,不超过 300,000 股,占公司
             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35%-0.58%,根据本次拟回购数量及拟回购价格上
             限测算预计回购资金总额区间为 327.24 万元-545.40 万元,资金来源为
             自有资金。
                 具体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成实际情况为准。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
             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剩余应回购股份数量。
       (五)回购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
             之日起不超过 2 个月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
             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
             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


二、     回购方案实施结果
    本次股份回购期限自 2023 年 1 月 4 日开始,至 2023 年 3 月 3 日结束,实际回购数
量占拟回购数量上限的比例为 100%,已超过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规模下限,具体情况
如下:
       截至 2023 年 3 月 3 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竞价转让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 3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58%,占预计回购总数量上限的 100%,最高成交
价为 16.23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5.88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4,812,885.08 元(不
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实施结果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     回购期间信息披露情况
       1、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133)、《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2-140)、《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告编号:2022-139)、《回购股份方案公
告》(公告编号:2022-135);
       2、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2023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关于
力佳电源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补充披露了《前十
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和《关于补发公告
的声明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4、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回购进展情
况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5、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首次回购股
份暨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6、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回购进展情
况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本次回购期间,不存在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


四、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本次回购方案实施过程中,不存在董监高、持股 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在回购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五、     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到公司未来
的持续经营能力,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     回购股份后续安排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所回购股份的后
续处理,按照《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
理。


七、     备查文件
       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交易明细




                                            力佳电源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