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力佳科技:稳定股价措施实施结果公告2023-03-07
证券代码:835237 证券简称:力佳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2
力佳电源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稳定股价措施实施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2 年 12 月 19 日,力佳电源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发布了《力佳电源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
告》。
一、 股份回购情况
本次股份回购期限自 2023 年 1 月 4 日开始,至 2023 年 3 月 3 日结束,实
际回购数量占拟回购数量上限的比例为 100%,已超过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规
模下限,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 2023 年 3 月 3 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竞价转让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 3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58%,占预计回购总数量上限的
100%,最高成交价为 16.23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5.88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
额为 4,812,885.08 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实施结果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一) 本次股份回购计划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计划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9 日披露的《力佳电源
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136)
和 2022 年 12 月 19 日披露的《力佳电源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
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135)。
(二) 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结果
一、本次稳定股价措施的终止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1. 继续实施稳定股价措施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 股价在一定期限内高于基准价格;
3. 已达到预计的回购数量或增持数量;
4. 资金使用完毕;
5. 其他终止条件。
二、公司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终止条件的具体情形。
(1)公司在上市之日起一个月内,若公司股票出现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本次发行价格,
公司将启动股价稳定预案。
(2)公司在上市之日起第二个月至三年内,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公
司股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时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不影响公司符合上市条件的前
提下实施具体稳定股价措施。
三、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实际回购股份的数量、占总股本及拟回购总数量的
比例、实际回购最高价和最低价、使用资金总额。
本次股份回购期限自 2023 年 1 月 4 日开始,至 2023 年 3 月 3 日结束,实
际回购数量占拟回购数量上限的比例为 100%,已超过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规
模下限,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 2023 年 3 月 3 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竞价转让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 3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58%,占预计回购总数量上限的
100%,最高成交价为 16.23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5.88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
额为 4,812,885.08 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四、本次回购实施结果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五、 本次回购方案实施过程中,不存在董监高、持股 5%以上股东、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回购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 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
到公司未来的持续经营能力,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化。
2、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所回
购股份的后续处理,按照《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北京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
力佳电源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