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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富士达: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9-21  

                            证券代码:835640       证券简称:富士达    公告编号:2022-064



                     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9 月 2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西安市高新区上林苑四路与定昆池二路十字向西 200 米
中航富士达产业基地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其他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阳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说明。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
门的批准或履行必要的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44,258,33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84%。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6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0,3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充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 2022 年上半年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
 拟新增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700 万元,新增后预计公司 2022 年与关联方的
 日常关联交易合计总额为 24,070.00 万元。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7,885,90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反
对股数 26,40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弃权股数 10,2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
3.回避表决情况
     股东中航光 电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持股 87,551,776 股、郭建 雄持 股
 8,784,055 股,为关联方股东, 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投资小型化大功率互连项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适应市场需求,完善产品体系,公司拟投资小型化大功率互连项目,
 项目总投资 4800 万元,工期规划为 6 个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44,221,73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
反对股数 26,40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弃权股数
10,2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规范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
沟通,促进上市公司完善治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依据《上市公司投资者关
系管理工作指引》,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完善和修订。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44,221,73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
反对股数 26,40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弃权股数
10,2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四)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一)    关于补    7,471,700       99.51%   26,404     0.35%      10,200   0.14%
         充预计
         日常性
         关联交
         易的议
           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西安)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梁建明、陈维
(三)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
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
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全体出席股东签字确认的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
议;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合
并投票结果统计表;
    3.上海市锦天城(西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21 日